河南2019版造价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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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豫建设标【2008】2号

    价由原34元/工日,调整到43元/工日,其差额部分,只计取税 金,不计取费用。 二、执行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此前已签订合同 的工程按原合同办理。 三、定额人工费调增后,其单价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的,发承包双方可以参照河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 息和市场价格,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省 展和政 塑# 食 ★ 南 染 a +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处理办法的通知

    豫建设标[2008]11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巩义市、邓州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自去年10月份以来,我国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异常,为了确保工程质 量安全,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运行,现结合我省情况,决定对引起工程造价变化较大的材料 价格上涨问题提出以下解决办法: 一、2007年10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因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上涨所发生的 价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共担风险的原则协商解决。凡双方签订的《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中未约定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和幅度或约定不具体的,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与《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价格发生变化的应允许调整。调整的范围及方法由发承包双方协商 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公 1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施工合同价(含标底或拦标价)没有计取风险系数的,其 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2、采用固定价合同形式,施工合同价(含标底或拦标价)计取风险系数的,发生价格 上涨,其价差金额高于所计取的风险系数金额的,高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发生价格 下跌,其价差金额低于所计取的风险系数金额的,低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差价计算以合同签订当期的材料信息价(招标工程按招 标文件规定的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各市综 合预算价)的差额为依据, 发生的价差另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4、发承包双方对材料调价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二、采用固定价合同形式,计取了风险系数,也约定了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和幅度,按施 工合同约定执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仅以所有风险或类似的语句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风 险,没有具体约定的,可视为其风险范围和幅度约定不明。 三、未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的,其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计 算。 四、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 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价差。 五、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适时加快发布材料价 格信息,指导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招投标管理机构在审查招标文件时应严格把关,防止不合 理条款的发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督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00八年二月主四月

    关于郑州市市政工程执行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费文件相关问题的通

    郑建价办字(2008)12

    部建价办字(2008)12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建设厅颁发的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件中仅对“市政道桥工程”和“园林绿化 工程”所执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作出了规定,而对其他管道工程和路灯工程未作明 确规定,在近来的日常定额管理工作中,我们遇到了建设各方在这方面存在的争议,为了使 这一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经请示省站现按以下办法执行: 1、道路、桥梁工程执行“市政道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率; 3、园林绿化工程执行“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到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以便协调解决。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文件

    豫建标定【2008】19

    关于公布河南省2008计价软件符合性综合

    各市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的贯彻执行,按照河雨省《2008计价软件测评办法》的要求, 我们于2008年11月7日,组织专家对申报参加测评的计价软 件集中进行了符合性综合测评,从软件的界面设计、系统运行、 计价规则、数据交换、服务保障、综合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认 真细致的测评。现公布如下: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河南省2008版计价软

    件,符合我省《2008计价软件测评办法》的要求,造用《河 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筑、装饰、安 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现以推荐 河南金鲁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河南省 2008版计 价软件”,符合我省《2008计价软件测评办法》的要求,适用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筑、装饰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现子以推荐。 上海神机电脑软件有限公司研发的“河南省2008版计价 软件”,符合我省《2008计价软件测评办法》的要求,适用于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筑、装饰 安装、市政、园林嫁化工程计价,现子以推荐

    关于《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豫建标定(2008)24号

    (5)人工费调整后,取费仍按建筑工程(综合)费用定额《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定额》(豫建标定(1996)40号)中的三类工程执行。 6、零星借工,如在合同中未作约定,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以前 的工程,可按25元/工日并计取税金计算;自2006年1月1日起,可按38元/工日并计取 税金计算;2006年以后的工程,建施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中对计价依据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上解释执行。 以上解释仅适用于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

    豫建设标(2008】50号

    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满足工程量清单招 受标的需要,逐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体系,合理确定工程造 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 单价》,经审定通过,予以发布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自2008年12月1 日起施行。原《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河南省 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

    2002)》及其配套的计价办法、调整文件综合解释同时停止执行。 凡2008年12月1日以前已进行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 仍按原来约定实行。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城内的建设项目工程量 清单计价: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 工程应执行本综合单价。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示、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工程招标标底价和栏标价、峻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 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招标人组合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衡量投标 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投标人组合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 价的参考。 四、本练合单价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和管 理,执行中出现的间题,请及时报告。全单请

    关于《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

    明中有关系数调整问题的解释

    豫建标定[2009]1号

    豫建标定[200911号

    各市定额站、工程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各专业总说明中都有“本综合单价各 分册、章说明或附注中允许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仅调整人工 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现作以下解释: 1、在各专业、各分册、章说明或附注中涉及到子目乘以系数、定额乘以系数或基价乘 以系数的情况时,应理解为综合单价乘以系数,即不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作调整,管 A 理费和利润也随着系数进行相应调整, 2、在各专业、各分册、章说明或附注中明确涉及到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或增加 工日、机械台班时,应理解为仅相应调整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而管理费和利润不调整。 3、安装专业《C.9通风空调工程》分册中,涉及制作与安装子目分列,需要人工费、材 料费、机械费分别乘以不同的系数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作相应调整,管理费和利润 随着调整。调整的计算公式如下: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征收建设工程定额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征收建设工程定额

    豫建设标[2009]26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巩义市、邓州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 知》(财综[2008]78号)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规定,现就停止征收我省建筑、装饰、安装 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工程的工程定额测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09年1月1日前签定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原政策计取工程定额测定 费。2009年1月1日(含2009年1月1日)后签定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再计取工程定 额测定费。 二、自2009年1月1日起,工程建设项目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 概算时不再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像建设标(201175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省辖市(含扩权县、直管县)建委(建设局)、发改委: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筑、装饰、 安装、市政、园林),(以下简称综合单价》)自2008年12月1日执 行以来,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单价(2009)》(以下简称 综合单价)自2009年10月1日执行以来,建筑市场人工费发生 了较大变化,为了使综合单价人工费单价更接近实际,现决定对 工费单价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仿古大工费单价由原43元/

    工日,调整到53元工日,其差额部分只计营业税、不计费用相 立的税算定额人工费也按53元/工日进行调整 二、执行时间从2011年3月1日起,已签订合同并对人工费 单价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合同中未对人工费单价进行约定的, 未完成的工程量按新的人工费单价标准执行。 三,《综合单价人工费调增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 承发包双方可参照河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市的人工费指导价 格和市场价格·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文件

    豫建标定【2011】9号

    豫建标定【2011】9号

    2.人工费指导价作为调整人工费差价的依据,只计税金不计费用。 3.人工费指导价是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价、施工图预算、概算编制的依据。业主单位在招 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执行人工费指导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根据劳务市场行情,考 虑人工风险因素参考本价格进行投标报价。协商一致的人工费价格,双方应在合同中予以明 确。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豫建设标(2011)16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以上税金费率调整的挑行时同为2011年1月1日,税金费率 调整属于国家政策性调整,不应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合间风险范 国之肉, 附: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健用管理办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 《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 行、郑州辑区各支行: 为拓究财政性教育练资梁过,提高教育资金报入,推动我省教育 事业的发展,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和《财政部关于意污 南省征收地方教育耐加的复菌》(财综函【2010】73号)有关规定 情定了《河惠省地方教育胎加径收使用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贷执行 附件: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011年1月25日

    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拓宽财政性教育等资渠通,提高报旁资全技入,推动 我省教育事业的发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财政部关 于同意河南省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复面》(财综函【2010】73号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信税,营业税、清货税的单 位和个人,均应依照本办法规定蒙纳地方叔育附加 第三条地方教育整加按照单位和个人实麻缴纳的恶值税、消点 税、营业税的2征收。 第旧条地方教育照加由各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纳税义务人 在当地税务局缴纳增佳税、消费税、管业税时,同时申报缴纳始方教 育用加, 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们通过 部门顽算统筹安排,不得从地方教育附加中扣除或提取, 第五条经铣准减征或免征增值税、消资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 人,相应减征或免征地方教育用加,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 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改策的,除另有规定外,附征的地方 教育附加,不子退(返)还,出口产品遇税,不退还已征收的地方叔 育附加, 第六条各级地税部门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时:使用省地方飘务局 性制的税收票证。 第七条地方教育附加属政府性基金收入,按照基全预算管理有 关规定,收入全频缴入国库,支出按照批准的年度收支夜算执行,实 行收支商务线管理 第八务地方教育附加省级和市县(市)按5:5比例分享,会辖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文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豫建设标【2011】5号文的有 关规定,现将2011年4~6月河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人工费指导价格公 布如下:

    1:人工费指导价是综合单价,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2.人工费指导价作为调整人工费差价的依据,只计税金不计费用。 3.人工费指导价是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价、施工图预算、概算编制的依据。业主单位 在招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执行人工费指导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根据劳务市场行情, 考虑人工风险因素参考本价格进行投标报价。协商一致的人工费价格,双方应在合同中予以 明确。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人工费

    豫建设标【2011】45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近年来,我过劳动力价格持续上涨,建筑劳务用工荒的现象也愈加突出。为解决我省建 筑市场人工费变化快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人工费价格、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 建设工程人工费计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和豫建设标【2011】5号文 的有关规定,当市场人工费发生较大变化时,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人工费指导 价格,指导和调整建设工程计价。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每季度发布的人工费指导价是反映计价文件编制期市场价 格水平的人工单价,以采集企业数据为基础,考虑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结合计价依据的人 工消耗量,经综合分析,测算后取定的。 二、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价、施工图预算、概算编制时应执行人工费指导价格。 三、招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执行人工费指导价。 禁在招标文件中强行要求单方承担 无限风险,人工费风险应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 四、发承包双方依据人工费指导价签订施工合同,还应在合同中约定施工期的人工费风 险幅度。我省规定人工费风险幅度为土10%。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风险幅度最高不得 超过本通知规定的幅度。 施工期内人工费指导价与签订合同时的价格之差,超过人工费风险幅度,可对人工费超 过部分进行调整。 在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调整方法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承包双方应结合工程实 际,签订补充合同。 五、 人工费知道价格与河南省现行计价依据中取定人工费价格的差额部分列入税前造 价,不得作为其他费取费的基数。 六、省定额站应适时发布人工费指导价。引导建施双方合理定价,为工程质量和工期提 供基础保障。 本通知自2011年10月15日起执行,执行之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在建工程,可以按本通 知的精神,约定未完成工程量人工费的调整办法

    二0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2011年10一12月人工费指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2011年10一12月人工费指

    豫建标定【2011】4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豫建设标【2011】5号文的有 关规定,现将2011年10~12月河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人工费指导价、 山 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价通知如下:

    :八工费指导价定综合单价,按8小的工作制计算。 2.人工费指导价作为调整人工费差价的依据,只计税金不计费用。 3.人工费指导价是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价、施工图预算、概算编制的依据。业主单位 在招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执行人工费指导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根据劳务市场行情, 考虑人工风险因素参考本价格进行投标报价。协商一致的人工费价格,双方应在合同中予以 明确。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豫建标定【2012】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豫建设标【2011】5号文的有 关规定,现将2012年1~3月河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人工费指导价、实 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价通知如下:

    :八工费指导价定综合单价,按8小的工作制计算。 2.人工费指导价作为调整人工费差价的依据,只计税金不计费用。 3.人工费指导价是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价、施工图预算、概算编制的依据。业主单位 在招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执行人工费指导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根据劳务市场行情, 考虑人工风险因素参考本价格进行投标报价。协商一致的人工费价格,双方应在合同中予以 明确。

    可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三月

    可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三月

    豫建标定【2012】2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 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人工费单价 的通知》(豫建设标【2011】5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 人工费计价问题的通知》(豫建设标【2011】45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46月河 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人工费指导价、各工种信息价、实物工程量人工成 本信息价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工费指导价作为调整人工费价差的依据,只计税金不计费用。 人工费指导价是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价、施工图预算、概算编制的依据。业主单位 在招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执行人工费指导价。 人工费指导价是综合单价,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和定额综合工日相配套计算人工费, 用于指导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二、各工种信息价结合劳务实际情况以天计算,是施工单位进行劳务分包时各工种价 格的参考。 三、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价是劳务单位完成单位工程量劳务价格的参考,以单位 工程量为计算单位。 附件一:人工费指导价格 附件二:各工种信息价格 附件三: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价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说明:工种人工费信息价不包含“三险一金”

    说明:工种人工费信息价不包含“三险一金”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豫建设标【2012】3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直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 结合我省施工现场安全及监控标准的提高,近年来人工费、材料 费上涨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费计价管理办法》(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中的安全文明施工 昔施费用进行调整,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的附表进行调整

    3.四个及以上工程的另外几个按规定费率的85%计算; 五、构筑物、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工程、独立桩基础工程, 参照装饰工程的标准执行。 六、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郑州市城市 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中的规定。 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应按规定足额计取,工 程造价结算及审核时不得调减。现场考评费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核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核定表》进行计算。奖励费根 据获奖级别按(豫建设标【2006】82号)文第十四条规定计算。 八、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河南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费率表 2.安全文明设施、费用投入表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一费率核定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费率表 一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一一费率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 序号 工程分类 费率基数 基本费 考评费 奖励费 合计 建筑工程 定额综合工日×34×1.66 11.72 3. 56 2.48 17.76 2 装饰工程 定额综合工日×34×1. 66 86 1. 78 1.24 8. 88 安装工程 定额综合工日×34×1. 66 11, 0o 2.48 17.76 22 市政工程 定额综合工日×34×1 66 15. 60 4.73 3.31 23.64 园林绿化工程 定额综合工日×34×1. 66 7.80 2.37 1.65 11, 82 仿古建工程 定额综合工日×34×1 5.86 1.78 1.24 8.88 7 轨道交通工程 另行规定

    2,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适用于单独发包工程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文件

    豫建标定【2012】4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 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人工费单价 的通知》(豫建设标【2011】5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 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人工费指导价、各工种信息价、实物工程量人工成 本信息价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工费指导价作为调整人工费价差的依据,只计税金不计费用。 人工费指导价是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价、施工图预算、概算编制的依据。业主单位在 招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执行人工费指导价。 人工费指导价是综合单价,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和定额综合工日相配套计算人工费, 用于指导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二、各工种信息价结合劳务实际情况以天计算,是施工单位进行劳务分包时各工种价格 的参考。 三、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价是劳务单位完成单位工程量劳务价格的参考,以单位工 程量为计算单位。 附件一:人工费指导价格 附件二:各工种信息价格 附件三: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价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0二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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