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0定额-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上)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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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 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6出人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 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 3.0.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 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1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 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2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 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5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6门廊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 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17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及 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 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19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 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 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0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 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 算建筑面积。 3.0.23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LRRVHELN 市主管对工音低联腾建鑫物

    3.0.23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人自然层建筑面积。 3.0.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

    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 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7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 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逢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 注雨篷; 7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 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8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9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0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肉、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 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11.其他 224 三、构件运输及安装, 225 1.混凝土构件运输 225 2.成型钢筋运输 227 3.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柱安装· ... 228 (2)吊车梁安装· (3)梁安装 (4)屋架安装 234 (5)天窗架、天窗端壁安装 236 6)板安装…. 237

    竣工资料281 工程量计算规则 282 、木屋架 283 、木构件 286

    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1)沥青玻璃纤维布防水 345 (2)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346 (3)高分子防水涂料. 348 4.防水保护层 350 5.刚性防水 .· 6.屋面排气管 7.屋面排水 8.变形缝、止水带、泛水条 (1)嵌填缝· 357 (2)变形缝盖板. 360 (3)止水带、泛水条 364

    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441 工程量计算规则.. 442 一、楼地面垫层· 443 二、找平层及整体面层· 445 三、块料面层 :450 四、木地板及复合地板面层· 457 五、橡塑面层 458 六、其他材料面层 459 460

    工程量计算规则.. 442 一、楼地面垫层 : 443 二、找平层及整体面层 :445 三、块料面层.·· 450 四、木地板及复合地板面层 ..·457 五、橡塑面层 458 六、其他材料面层 460

    八、踢脚线…. 461 九、楼梯面层. 463 十、台阶装饰· : 466 十一、零星装饰· 十二、分格嵌条、防滑条 十三、标志、标线 :470 十四、酸洗打蜡. 471

    八、踢脚线 461 九、楼梯面层 463 十、台阶装饰· 466 十一、零星装饰· 467 十二、分格嵌条、防滑条 468 十三、标志、标线 土四、酸洗打蜡 471

    三、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1.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2.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 3.淤泥为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其天然含水量>液限、天然孔隙 比≥1.5的黏性土。当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而天然孔隙比<1.5但≥1.0的黏性土或粉土为淤泥质土。 四、冻土 温度在0℃及以下,并夹含有冰的土壤为冻土。本章定额中的冻土,指短时冻土和季节冻土。 五、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 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定额中已经综合了坑、槽比例编 制,实际不同时,均执行定额不作调整。 六、机械挖土方定额已综合了基底和边坡预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及修整,人工基底清理及边坡 修整不另行计算。如设计基底预留厚度大于0.3m,超过部分工程量按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执行。 七、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支护桩、钢板支护桩、拉锚等围护的带 内支撑,且支撑宽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 八、大型支撑基坑开挖项目以最上一道支撑梁的下表面为划分界限,界限以上的土石方执行一般土 石方相应项目,界限以下土石方执行带支撑基坑土石方相应项目。 九、长臂挖机挖土方定额,适用于坑上作业带支撑开挖且支撑宽度小于8m的深基坑基槽开挖。 十、小型挖掘机挖土方、淤泥、泥沙定额,适用于斗容量≤0.3m的挖掘机开挖基础(含垫层)底 宽≤1.20m的沟槽或单个坑底面积≤8m的基坑土方工程。 十一、三、四类土壤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淤泥翻挖,执行挖淤泥的相应定 领项目。 十二、挖掘机转堆土方适用于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明确确需进行的场内土方转堆。 十三、挖淤泥、流砂不分一般、坑、槽,执行相应挖淤泥、流砂定额项目,同一坑、槽深度不同时 取最低点确定深度。 十四、淤泥、流砂运输项目按即挖即运编制,对没有立即运输,经晾晒后的执行相应土方挖、运定 领项目。 土五、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以下的系数

    1.本定额土方开挖均按三类土为准编制,如实际是一、二、四类土时,人工、机械按下表系数调整。 土壤类别调整系数表

    2.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 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止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05,机械挖、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3.挖土方深度超过6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6m的土方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6m 部分的土方,在6m以内的定额项目基础上每增加1m相应人工增加5%。 4.人工挖淤泥、流砂,挖深超过6m时,在6m以内的定额项目基础上每增加1m相应人工增加5%。 5.人工挖坑槽一侧弃土时,乘以系数1.18。 6.桩间挖土时,人工开挖土方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 数1.10。 7.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 系数1.25。 8.铲运机或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0m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

    系数1.17。 9.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61。 10.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 络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11.盖挖土方执行带支撑土石方开挖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6,机械乘以系数1.4。 12.挖掘机挖地下室带支撑基坑时,如遇淤泥、流砂按相应带支撑基坑土方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 数1.3。 13.挖密实的钢碴时,人工开挖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3.62,机械开挖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77。 14.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长臂挖机挖方定额项目外,在支撑(或挡土板)下挖土,人工开挖 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43,机械开挖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或挡土板)的不属于支 撑下挖土。 15.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挖土方,人工开挖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67、机械开挖按相应定额乘以系 数1.36。 16.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 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下表系数

    17.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材料时,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地基处理”相 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十六、机械石方 1.液压锤破碎石方适用于履带式挖掘机提供动力带动液压锤进行石方破碎的施工。 2.液压破碎锤破石方及手持式凿岩机破碎岩石是按照平基编制的,如遇坑槽石方,按相应定额乘以 系数1.3。 十七、爆破石方 1.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分别为:极软岩、软岩0.20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0.15m。 2.石方爆破极软岩执行软岩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8。 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按实计算。 4.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 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5.石方爆破不含石渣清理及运输 6.本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 理渗水或积水的费用按实计算。 十八、土石方运输 1.本章土石方运输按施工现场范围内运输编制。弃土外运以及弃土处理等其他费用,按各地政府要 求结合市场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土石方施工现场范围内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有施 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按设计,没有的按以下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对方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4)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5)如采用拖拉机运土按机动翻斗车定额执行。 (6)淤泥、流砂、泥浆运输项目仅适用于场内运输

    十儿、场地平整 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 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场地平整;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场地 平整。 二十、本定额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水排 除与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 二十一、本定额已经充分考虑了运输工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材料时,另行计算。 二十二、本章定额项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 调整

    土石方的挖、装、推、铲、转堆及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回填,按 识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二、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计算。如交付施工场地标高 与设计室外地坪不同时,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 三、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便道的土方量以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而设 计的加宽填筑土方量并人土方工程量内。 四、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或规范无要求的,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础施工单边工作面宽度讯

    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50m计算(只计算一面) 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6.计算工作面宽度时,出现上述两种及两种以上宽度的,按最大值计算。 五、基础土方放坡 1.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或规范无要求的,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 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波的起点深度和放坡,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或规范无要求的,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现定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系数表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 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不计算放坡。 六、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2)内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其条形基础(含垫层)之间垫层(或基础底)的净长度计算。 (3)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2.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 径或边长≤1.5m的并池)计算。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并池的土石方,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 3.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 4.地下连续墙导墙成槽按设计场平标高至导墙底标高乘以设计挖土断面以体积计算。 5.同时开挖的坑槽群,若单个计算的工程量总和,大于以坑槽群周边为界的大开挖土方工程量时, 以坑槽群周边为界的大开挖土方工程量计算,执行坑槽开挖定额。 七、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 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八、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土方放坡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 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施工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并人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九、桩间挖土,系指桩外缘向外1.2m范围内、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2m(不足时按实计算)至基础 含垫层)底的挖土;相邻桩外缘间距离≤4.00m时,其间(竖向同上)的挖土全部为桩间挖土。桩间挖 土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 十、挖、运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经晒后的运输工程量按签证 十算。 十一、大型支撑基坑土方按第一道支撑下表面以图示体积计算。 十二、盖挖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其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为结 构衬墙外侧之间的宽度乘以设计顶板底至底板(或垫层)底的高度

    十三、挖掘机转堆土方按所转堆的自然密实方体积计算。 十四、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深 度)以面积计算。 十五、回填及其他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 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2.基底钎探,以垫层(或基础)底面积计算。 3.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 4.回填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m/m)

    (3)房心(含地下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扣除单个底面积2m以上的基 度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六、土方运输按挖方体积(减去回填方体积)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工作内容:1.装土,运土,充十。2.装泥砂,运源砂、充泥沙

    :装泥砂、运泥砂、弃泥砂、清理机下余泥、维护场内行驶道

    工作内容:挖掘机接力挖土方、将土方集中堆放。

    +量单位:100m/次

    容:布孔、锰孔、验孔、装药、联网路、警戒、起爆、爆后

    工作内容:布孔、钻孔、验孔、装膨胀剂、填塞、风镐二次破碎、撬移等。

    工作内容:厚度30cm内的就地道,找平

    工作内容:回填、推平、碾压,工作面内人工排水等辅助性工作。计量单位:100m定额编号1115511156机械填土碾压项目名称拖式双筒羊足碾压路机基价(元)357.93493.62人工费(元)21.3621.36其定额人工费(元)17.8017.80其中规费(元)3.563.56中材料费(元)8.918.91机械费(元)327.66463.35名称单位单价(元)数量人综合工日01工日106.800.200工0.200材mr5.941.500料1.500履带式拖拉机功率:75kW台班937.240.274拖式双简羊角碾工作质量:61台班28.950.274履带式推土机功率:75kW台班998.010.0280.056机械酒水车罐容量:4000L台班522.190.0670.067钢轮内燃压路机(综合)台班535.460.351振动压路机(综合)台班882.880.209· 41 ·

    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

    一、本章包含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两节。 二、本定额中,桩基施工前的场地平整、压实地表(换填铺垫)、地下障碍处理等均未考虑,发生时 另行计算。 三、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规定的数量时,其人工、机械消耗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 数1.25

    四、本定额中水泥粉煤灰碎石灌注桩、混凝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喷射混凝土定额均按预拌混凝 土编制,不包含泵送费;泵送或采用现场搅拌的,按“第五章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的混 凝土现场搅拌、运输或泵送定额项目执行。 五、单独打试验桩及其锚桩、试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 六、打桩工程以打直桩为准,如设计要求打斜桩,斜度≤1:6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 系数1.25;当斜度>1:6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七、打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操作为准,在坡度>15°的堤坡上施工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 机械乘以1.15;若在深度>1.5m的基坑内打桩或在地坪上深度>1m的坑槽内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 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八、定额中钻孔咬合灌注桩浇灌混凝土按第三章灌注混凝土定额项目计算,充盈系数设计不明时按 1.15计算,结算时按实际签证数量计算

    九、地基处理 1.压实填土地基 (1)压实填土地基项目仅适用于基坑开挖后对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地基的加固处理。 (2)压实填土地基工作内容不包括挖除原土,发生时执行“第一章土右方工程”相应项目。 2.褥垫层 褥垫层适用于复合地基以上各类散体材料垫层。 3.预压地基 (1)堆载预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和修筑坡道,当设计荷载与定额取值不同时采用内 插法计算。 (2)真空预压砂垫层按70cm考虑,当设计材料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 (3)专用砂袋井机施工的袋装砂井直径按7cm考虑,振动沉管桩机施工的袋装砂井直径按11cm考 虑,当设计砂井直径不同时,按砂并截面积的比例关系调整中(粗)砂的用量,其他消耗量不做调整。 (4)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定额材料消耗量已包括砂袋或塑料排水板的预留长度。 4.强夯地基 (1)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100m")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 中夯点数量与定额不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调整消耗量。 (2)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夯击的次数。 (3)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级、夯点密度及夯击遍数,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分别计算。 (4)满夯项目按满夯一遍编制,设计遍数不同时,每增一遍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5

    1.压实填土地基 (1)压实填土地基项目仅适用于基坑开挖后对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地基的加固处理 (2)压实填土地基工作内容不包括挖除原土,发生时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 2.褥垫层 褥垫层适用于复合地基以上各类散体材料垫层。

    5.填料桩复合地基 (1)碎石桩与砂石桩的充盈系数为1.3,损耗率为2%。设计要求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 周整,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2)砂桩,执行砂石桩相应定额项目,材料中的砂、石均换算为砂,砂的用量按实际灌人量加2% 员耗。 (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充盈系数为1.2,损耗率为1%,设计采用材料不同时,可调整换算,人工 机械不变。 (4)素土挤密桩执行灰土挤密桩定额项目,材料换算为素土,人工乘以系数0.8。 6.振冲桩 振冲柱定额中不包插泥浆外置的费用

    (1)搅拌桩水泥掺量≤7%为空搅或弱加固,执行相应定额项目人工及搅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5。 (2)单(双)头深层搅拌桩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 乘以系数1.43;实际施工为2喷2搅时按1喷2搅,4喷4搅时按2喷4搅计算。 (3)搅拌桩水泥掺入量分别按加固土重(1800kg/m)的13%、18%和20%考虑,当设计与定额取定 不同时,按每增减1%项目调整计算。 (4)三轴、五轴深层搅拌桩定额按2喷2搅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 项目的人工、机械费增(减)40%计算;实际施工为1喷2搅时按2喷2搅,2喷4搅时按4喷4搅计算。 (5)SMW工法桩插拔型钢租赁日期自首批(50t为一批)型钢施工完成日起计算。定额租赁时间按 90天计算,实际发生不同时可按签证调整租赁时间。如果插入桩身的型钢不能拔出回收的型钢材料费按 现场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6)粉体喷射石灰搅拌桩是按桩径500mm编制的,设计桩径每增加50mm,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05;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石灰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8.注浆桩复合地基 (1)高压旋喷桩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 予以调整。 (2)三重管高压摆喷桩按相应三重管旋喷桩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8,三重管高压定喷桩按相应三重管 高压旋喷桩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6。

    (1)注浆地基已按各种深度综合取定,使用时不得因深度调整。 (2)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人工、机械、辅材不变。 (3)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调整换算。 10.本章定额不包括泥浆处理和运输,泥浆的场内运输工程量依据现场签证计算。经过固化后运输的 起浆,按一般土方运输计算,其运输工程量按现场签证工程量的40%计算。 十、基坑与边坡支护

    (1)如打拔拨槽钢或钢轨,套用钢板桩相应定额项目机械乘以系数0.77; (2)钢板桩项目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与刷油漆; (3)本定额项目未包括钢板桩、拉森钢板桩与型钢桩拔除后桩孔回填工作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4)打钢板桩、打拉森钢板桩项目定额中均未包括租赁使用费。租赁使用费据实按相应项目另行计 算。在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明确时,暂按90天计算,待结算时按实际天数调整

    (1)地下连续墙导墙未包括挖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加工、成槽机下部路面硬化,发生时另 行计算。 (2)地下连续墙定额项目,已含50m以内场内运土,场内运距超过50m时另行计算土方运输 46

    (3)地下连续墙成槽(包括双轮铣成槽)的护壁泥浆山东标准规范范本,是按普通泥浆 进行调整。定额中未包括泥浆池的制作、拆除、废泥浆外运及处置费用。 (4)双轮铣成槽 ①土层是指不含有粒径大于200mm的漂石、块石、孤石等的各种土层 ②本定额按成槽0.8m厚度考虑的,厚度不同按下表调整定额系数:

    (3)地下连续墙成槽(包括双轮铣成槽)的护壁泥浆,是按普通泥浆编制的, 进行调整。定额中未包括泥浆池的制作、拆除、废泥浆外运及处置费用。 (4)双轮铣成槽 ①土层是指不含有粒径大于200mm的漂石、块石、孤石等的各种土层。 ②本定额按成槽0.8m厚度考虑的,厚度不同按下表调整定额系数:

    (1)钻孔咬合桩未包括导墙挖土方,发生时另行计算; (2)人岩按照旋挖钻孔桩人岩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4.土钉与锚喷联合支护 (1)可回收锚索中设计拆卸装置数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调整,其他不变。 (2)注浆水泥用量与设计用量不同时可调整,其他不变。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 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 (3)本定额预应力锚杆(索)均按水平斜向成孔注浆编制,垂直抗浮(抗拔)锚杆(索)执行相应 水平斜向定额项目。 (4)预应力锚索注浆按常压注浆、二次高压(劈裂)注浆、高压喷射扩孔注浆分别计算,预应力锚 素制作安装,按锚索构造分为拉力型锚索、压力分散型锚索与可回收式锚索分别计算。 (5)锚杆(索)及土钉钻孔、注浆、安装、张拉、挂网喷射混凝土等,需搭设脚手架的另行计算。 (6)锚杆(索)钻孔注浆定额项目施工工艺按不跟管钻杆直接钻进施工工艺编制;如采用套管+钻杆 钻进施工工艺,则按相应定额项目注浆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钻孔机机械消耗量乘以系 数1.20。 (7)囊式扩体锚索钻孔注浆按扩孔锚索计算,囊体另计。 5.大型钢支撑 (1)钢支撑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钢支撑安装、拆除,支撑宽度小于8m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 工、机械乘以系数1.1。 (2)钢支撑租赁日期自支撑体系形成独立受力单元之日起计算,定额租赁时间为90天计算,实际发 生不同时可按签证调整租赁时间。 (3)混凝土支撑执行本标准“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 (4)钢腰需拆除的按钢支撑安装拆除15m以内定额项目执行

    一、地基处理 1.压实填土地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预压地基 (1)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面积计算。 (2)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强夯地基,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一般场地强夯按建筑物外围轴 线每边各加4m计算:液化场地强夯按外围轴线每边各加5m计算 6.填料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加灌长设计 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7.振冲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以体积计算。 8.夯实水泥土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9.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五轴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乘以设计桩外截面积,以体 积计算,不扣除设计要求搭接部分体积。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 计算。 (2)三轴、五轴水泥搅拌桩的插、拨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钉型水泥土双向搅拌桩按单个桩截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不扣除设计要求搭接部分体积。 (4)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及双轮铣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墙工程量按成槽设计长度乘 以墙厚及成槽深度另加加灌高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 时,按0.5m计算。 (5)粉体喷射石灰搅拌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10.注浆桩工程量:钻(成)孔按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距离以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径 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桩间设计要求咬合部分体积。 11.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 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 本积计算注浆体积。 二、基坑与边坡支护 1.打钢筋混凝土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 积,以面积计算。 2.钢板桩 打拨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圆木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地下连续墙 (1)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扣除与 导墙重复土方体积

    (3)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墙体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另加加灌高度以体积计 算。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m计算。 a.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以数量计算新闻出版标准,定额中已 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b.清底置换按设计图示段数(段指槽壁单元槽段)以数量计算。 (4)工字钢封口制作、安装按设计方案以质量计算。 5.钻孔咬合灌注桩 钻孔咬合桩(分硬切割与软切割)按桩长另加加灌高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设计 要求咬合部分体积。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m计算。 6.土钉与锚喷联合支护 (1)钢管、钢筋锚杆、土钉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锚具、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孔数以套计算。 (3)土钉、锚杆、锚索的钻孔、注浆长度: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4)预应力锚索(包括回收式锚索)制作安装及张拉以[图示长度+预留长度(20m以内增加 1.5m,20m以外增加1.8m)]乘以锚索索数、索体单位重量以“t”计算。 (5)预应力锚索锚具、承压垫板制作安装与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等均以套(孔)计算,预应锚索 张拉用钢筋混凝土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6)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m”计算。 7.钢支撑、钢腰梁安装拆除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 螺栓等也不另增加。 8.钢围安装拆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 另增加,围与钢支撑之间的连接件的质量不再计算。 三、钻孔咬合灌注桩中护壁需采用泥浆制作工程量按成孔体积乘0.7以“m3”计算;泥浆外运工程 量按钻孔(挖槽)体积乘0.5计算,经晾晒的泥浆外运按泥浆体积的40%计算,按一般挖土方相应定额 执行。 四、若设计桩顶、墙顶标高至交付地面标高高差小于0.5m时,加灌高度按实际计算

    1.铺设碎石、找平、夯实(碾压):2.推土机推碎石、填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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