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_机械设备安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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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燥机械整体安装.. (2)千燥机械解体安装.
七、关于人工费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的薪酬,包括了基本用工, 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费用,已经综合考虑了不同工种、不 同技术等级等因素,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 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工资性收入: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 动报酬。 (2)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企业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 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工会经费: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5)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 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 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6)职工福利费: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性收入、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7)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婚丧假、事假 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高温作业、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 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借工、时工4小时以内按半个工日计算, 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工日计算;停工、窝工按日历天计算。借工、时工、停工、 窝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计算。 3.本综合定额人工费按照2017年广东省建筑市场综合水平取定,各时期各地区的水 平差异可按各市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八、关于材料费 1.本综合定额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费用 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1)材料原价:材料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包装、捆扎、运输、装 卸等费用。 (3)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费用。 (4)采购及保管费:组织采购和保管材料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 采购单位仓储及损耗费等。 2.本综合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已含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 合理的损耗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 等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 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 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人 4.周转性材料已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综合定额的材料价格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 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计算;子目表格中带() 符号者给排水管理,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6.本综合定额的材料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考虑。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到现场或到施工 单位指定地点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经双方协商,可以按照材料价格的1.50% 收取保管费。 九、关于施工机具费 1.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仪器仪表使用 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发生的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检修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 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维护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修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 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 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④安拆费: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 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③机上人工费: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 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③燃料动力费: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③其他费用: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维护费:施工仪器仪表各级维护、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以及保证仪器仪表正 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维护费用。 ③校验费: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定与检验费用。 ④动力费:施工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所耗用的电费。 2.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 备情况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情况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 仪器仪表等未计入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4.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每台班按8小时工 作制计算。签证机械台班4小时以内按半个台班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 计算。 十、关于管理费 1.本综合定额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完成承包工程而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 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人员的人工费,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书报、宣传、办公 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 用。 (3)差旅交通费:职工出差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 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年检等费用。 (4)施工单位进退场费:施工单位根据建设任务需要,派遣生产人员和施工机具设 备从基地迁往工程所在地或从一个项目迁往另一个项目所发生的搬迁费,包括生产工人调 遣的差旅费,调遣转移期间的工资、行李运费,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周转性材料及其 他施工装备的搬运费用等。 (5)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非生产性 固定资产的房屋、车辆、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6)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 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7)劳动保护费: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 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财务费: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 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9)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非生产性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费 (10)其他管理性的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 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劳动力招募费、企业定 额编制费、远程视频监控费、信息化购置运维费、采购材料的自检费用等。 2.本综合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我省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综合测定的。 3.管理费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费率计算并已列 入各章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应随人工、机具等价格变动而调整,各册管理费费率见附 录。
4.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统一按20.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 工的管理费按10.00元/工日执行。 十一、若以初步设计文件依照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结合本综合定额编 制概算造价,应在其他项目中计取概算幅度差。 十二、本综合定额未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现场 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高支模、动(静)载试验等第三方 监测检测费用。 十三、除另有说明外,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四、除另有说明外,本综合定额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均包括“× X×”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十五、本综合定额中未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mm”。 十六、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 额站负责。 十七、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内容。
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 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 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 一个法兰以内的成品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 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 装拆工作。 2.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 费用。 3.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 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 强度试验等工作。 4.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5.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6.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7.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形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8.脚手架搭拆(C.1.1章“起重设备安装”和C.1.2章“起重机轨道安装”除外)。 9.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0.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1.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 装、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 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六、金属榄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C.1.4章“电梯安装”除外),按所 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轨),12.00元/t作为材料费计算。 七、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器、水压机蓄势站、小型制氧站、煤气站等 工程的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费占35% 材料费占65%。 在计算系统调整费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计算: 1.上述系统调整费仅限于全部采用《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中第一册《机械 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四册《电气设备安 装工程》、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五册内有关 定额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采用其他方式承包或非全部采用上述五册定额承包的站内 2.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必须全部由上述五册中有关定额的人工费组 成。如上述五册有缺项时,则缺项部分的人工费在计算系统调整费时应予扣除,不参加系 统调整费的调整。 3.系统调试费必须是由施工单位为主来实施时,方可计取系统调试费。若施工单位仅 配合建设单位(或制造厂)进行系统测试时,则应按实际发生的配合人工费计算。 八、工程超高增加费: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超过地平面土10m时,超高部分按人工费 乘以下表超高系数计算(C工4章“电梯安装”除外)
表超高系数计算(C.1.4章“电梯安装”
九、本册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人工费和机械费 的50%计算(不计材料费)。
一、本章定额包括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吊钩抓斗电磁铁三用桥式起重机、双小车吊 钩桥式起重机、加料及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吊钩门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电动壁行及 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等内容,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400t。 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及脚手架搭拆
一、起重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二、双小车起重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四、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 “台”计算。
2吊钩抓斗电磁铁三用桥式起重机安装 内容:施工准备、设备开箱、场内运输、配合基础验收、定位、吊装、组装、焊接、固定、单机试运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梁上安装轨道[钢统1001]、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G 复式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C7221鱼腹式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C7224]、混漫 道[DJ46]、电动壁行及悬臂起重机轨道安装、地平面上安装轨道、电动葫芦 字钢轨道安装、悬挂工字钢轨道及“8”字型轨道安装、车挡制作与安装等 如下: 1.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2.地轨安装。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城乡建设厂 3.脚手架的搭拆。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房和 1.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 制作。 2..“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3.“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 四、本章定额已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脚手架材料费已在其他材料费中
一、起重机轨道安装按设计图示单根轨道长度以“m”计算。 、车挡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客:测量、附件部件检查验收、组对、安装、焊接(螺栓连
3GB110鱼腹式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
3GB110鱼腹式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
3GB110鱼腹式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
燃气标准规范范本C. 1.2.2 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工字钢
主内容: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一、本章定额包括斗式提升机、刮板输送机、板式(裙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悬挂 输送机、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及皮带秤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 装置等安装及皮带敷设。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 电设厅
一、斗式提升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二、刮板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三、板式(裙式)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四、螺旋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五、悬挂式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六、链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七、固定式胶带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建设厅 八、皮带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工作内容:施工准备、设备开箱、配盒基础验收、赛位、吊装、组装、连接、机头、机尾、机架、轨道、
给排水工艺、技术C.1.3.2刮板输送机
C.1.3.2刮板输送机
C.1.3.2刮板输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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