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9(试行)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附件2
陕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试 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二〇一九年一月
使 用 说 明
1、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工程项目建设中由工程咨询人(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合同签订。
2、本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及附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要求组成,通用条件内容不应修改,专用条件可由合同双方依据项目需求进行完善及补充。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要求详见后附相关内容。对于专业咨询服务,可依据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05-02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等]签订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无示范文本的,双方协商自行签订。
各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价格应当在本合同中列出并包含在总价中。
4、本示范文本使用时应当注意:
(1)以□前缀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需要选择的内容,在□中以划 √ 方式标....
-
- 相关专题: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