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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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 使 用 说 明 1. 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 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倡装修人(甲方)选择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等级证书和西安市住宅装饰行业自律证书的企业。 3. 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家居卖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该卖场各执一份)。实行工程监理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向监理方提供原始合同备查。 4. 甲、乙双方应认真参照合同文本的格式、规格填写,如有更改,双方应协商一致,且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文本约定内容应尽量采用机打版本,避免手填。 5.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 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为止。 7. 选择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争议的,应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全称。 8.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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