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二次(功能性)装修EPC项目招标文件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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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本标段设计一施工一采购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 知前附表 益 1.3.3本标段的质量、施工安全文 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二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本招标项目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 相油仙表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

    电子印章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 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 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 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 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A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将疑问发至贵 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疑问发至贵州省公共 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系统中,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 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将发至 贵州省公共 原交易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多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 电子印章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及时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查看。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 标人及时上网查看。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及时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查看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含资格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标: (1)、资格审查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函 (5)、资格审查资料 6)、其他资料

    3.1.1投标文件(含资格标、 1、资格标: (1)、资格审查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函 (5)、资格审查资料 (6)、其他资料

    1、商务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业绩表; (5)其他资料。 、技术标 (1)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 (2)设计方案; (3)施工组织设计。

    3.2.1投标人报价采用的形式为投标人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行 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上进行优惠下浮报价,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自报的优惠下浮率进 招过投标限价的为座标

    在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上进行 分。超过投标限价的为废标。 没标报价分两部分组成:(1)设计收 (2)施工费 (1)设计收费报价:设计收费采用包 内容,按包干总价进行报价。投标最 (3)施工费报价(含设施设备、家器 和技术优势计算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 准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大。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示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 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机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充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 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 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 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

    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寸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 季 M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施工))复印件。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施工)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完好; (6)重甲最高投标限价: (8)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寸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i 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 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无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舌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如出现多家投标单位得分均为第一情况,则以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如投标报价也一致,则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施工组织设计评分 也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 没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 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 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 将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全部招标代理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 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营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尊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原件提交情况(如要求):(提交情况简要说明)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人或投标人各存一份,招标人留存部分在评审时提交给评标 员会作最终决定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人或投标人各存一份,招标人留存部分在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 员会作最终决定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项目名称)标段开标记录表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 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人注册地址远离评标现场的,可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评标结束后再补盖单

    备注:投标人注册地址远离评标现场的,可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评标结束后再补盖单 位章

    际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 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 没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 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1分值构成 (2)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 表 (3)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 前附表; 通 A 季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 E 电子印章 (5)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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