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DA26-2019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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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DA26-2019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及条文说明
履行设计过程的必要条件,即设计依据、技术条件、相关要 求等。
2. 0. 8 设计输出
设计过程的结果,即设计成果文件,也称设计文
3.0.1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宜分为概念设计、初步设计和施 设计三个阶段。
设计三个阶段。 3.0.2# 概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识别和确定幕墙的主要功能: 2确定外观效果及面板材料; 3 选择适宜的幕墙系统形式: 4 为建筑设计提供立面效果分析所需的技术参数; 5 为结构设计提供所需的技术参数; 6 预选幕墙所采用的主要材料和预估工程造价。 3.0.3 初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确定幕墙系统及其分格和定位基准; 2 石 确定幕墙表皮边缘线位置; 3 石 确定幕墙系统构造、主要材料材质及表面处理要求; 4确定幕墙系统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锚固支座的构造、主要 材料材质及表面处理要求; 5确定与幕墙相关联的附属部件构造、材质及表面处理 要求; 6确定荷载并计算反力 钢管标准,提出对主体结构连接部位梁、柱、 墙的要求,为建筑施工图设计或主体结构设计提供所需的专业技 术参数; 7确定幕墙主要性能及参数: 8确定相关专业和特殊需求对幕墙系统构造的要求; 9确定其他要求。
0.4施工图设计应符合下列
完成幕墙的建筑立面、平面和剖面设计,确定幕墙分格
尺寸及定位基准; 2确定幕墙系统的构造及连接的全部尺寸和配合关系; 3确定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及表面处理要求,及有需要 时的热I.参数要求; 4为幕墙工程采购、构件加工、部件和板块制作提供技术 依据; 5 确定幕墙与主体结构封堵方案、幕墙接口界面的要求等; 6 为确定施工工艺提供技术依据; 7为施工图预算提供依据; 8确定其他要求。 3.0.5工程竣工图整理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文件 归档规范》GB/T50328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真实反映幕墙T程项目施丁结果; 2能够作为对幕墙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 的依据; 3 满足工程结算的要求。 3.0.6 下列情况可直接进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1当建筑设计满足本标准第3.0.2条的要求时,可直接进 人初步设计; 2当建筑设计满足本标准第3.0.3条的要求时,且有关主管部 门在幕墙概念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无审查要求,也没有做初步设计 的约定时,可在建筑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人幕墙施T图设计。 3.0.7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中有超限设计内容或应用了新材料、 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宜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超限论证,超限论证宜 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建筑幕墙超限工程可行性专项论证 资料; 2建筑幕墙超限工程可行性专项论证资料宜包含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幕墙超限部分的情况说明:
3)超限设计的理由; 4)超限工程设计的可行性保障措施; 5)超限部分的设计图纸、结构计算书等: 6)必要的试验、检测报告等: 7)国内类似工程设计方案成功案例及原始参考资料等; 8)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设计标准、工程案例和企业内部 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供理由和相应的说明,并注明设计单 立对此引鉴承担技术责任,
.8设计图纸绘制应符合下列
1立面图、平面图、剖面图、大样图、节点图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T50001的规定; 2幕墙构件图、断面图、组装图及必要的零件图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机械制图》GB/T4458的规定; 3幕墙立面大样图应绘制对应的平面图和部面图; 4幕墙图样编排顺序应按图纸内容的主次关系、逻辑关系 进行分类排序。宜按照封面、目录、设计说明、立面图、平面 图、部面图、大样图、节点图、组装图、构件图、防雷网格布置 图、理件布置图和理件零件图等顺序排列; 5图纸的标题栏应包含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图样名 称、图样编号、比例等,以及设计、校对、审核、批准人员签名 和出图版本、出图日期等内容: 6图样名称应能反映绘制的内容; 7大样图、节点图的索引编号应具备可追溯性。 3.0.9幕墙设计计算书应包括结构计算书和有节能要求的幕墙 热工计算书。 3.0.10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在满足本标准 的基础上,尚应符合合同约定和当地幕墙工程专项审查的规定。 3. 0. 11 当采用BIM设计时,BIM模型细度与各设计阶段文件
3.0.12幕墙工程设计各阶段文件输出宜经设计委托人
4.1. 1 概念设计的输人宜包含下列内容: 1建筑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 2现行国家或地方相关的行政法规,现行国家、行业、团 本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或标准; 3 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的其他要求。 4.1.2 概念设计输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概念设计文件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及幕墙系统选型分析: 2 设计深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性能指标、成本控制目标等设计目标; 2)确定幕墙系统类型; 3)可为建筑和结构设计提供专业技术参数; 4)可作为幕墙初步设计的依据
4.2.1设计说明应包含丁程概况、设计依据、建筑表现效果说
.2.1设计说明应包含丁程概况、设计依据、建筑表现效果 用及建筑设计建议、幕墙系统类型,以及主要设计指标、特殊 十要求等内容。
4.2.2设计依据宜包含下列内
1 建筑方案设计或建筑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21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标准; 3设计基础资料,如建筑物使用功能、基本风压、基本雪 压、地面粗糙度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防 雷等级等; 4简述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
4.2.3建筑设计建议宜包含幕墙分格、表皮构造与主体结构边 缘线关系、可视材料选用、附属部件和通风装置等内容。
4. 2.4主要设计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经济指标应包含幕墙建造成本控制日标等内容; 2主要物理性能指标宜包含各幕墙系统的抗风压性能、气 密性能、水密性能、热工性能、层间变形性能指标等。 4.2.5特殊设计要求可包含荷载和作用的预估、设计的区域和 应置,并提出结构设计、安全设计应考虑的内容、主要材料要 成维拍维修两我等
1主要经济指标应包含幕墙建造成本控制目标等内容 2主要物理性能指标宜包含各幕墙系统的抗风压性育 密性能、水密性能、热工性能、层间变形性能指标等。
4.2.5特殊设计要求可包含荷载和作用的预估、设计的区域和 位置,并提出结构设计、安全设计应考虑的内容、主要材料要 求、维护维修要求等。
4.2.5特殊设计要求可包含荷载和作用的预估、设计
位置,并提出结构设计、安全设计应考虑的内容、主要杉 求、维护维修要求等。
4.3幕墙系统选型分析
4.3.1幕墙系统选型分析宜采用图样和文字结合的形式表述, 应包含下列内容: 1幕墙系统对建筑表现的预期分析; 2幕墙结构形式分析; 3 幕墙成本估算。 4.3.2 幕墙系统对建筑表现的预期分析宜包含下列内容: 1 面板材料材质和表面涂层效果对建筑立面和建筑功能的 影响; 立面分格建议与分析; 3 幕墙系统可视构造部分的效果; 4 幕墙系统对主体结构梁、柱、墙等设计要求; 5 幕墙系统交界面的设计建议; 附属部件设计建议; 7 其他建议。 4.3.3 幕墙结构形式分析宜包含下列内容: 1 建筑物幕墙系统应用部位介绍; 2 幕墙系统选型说明; 3 幕墙系统安全性分析; 4幕墙系统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建议;
结构分析与预估荷载; 6 幕墙主要物理性能说明与分析; 7 风洞试验的必要性分析; 8 深化建筑儿何形体的建议; 9 维护维修的经济性分析: 10 其他建议。 4. 3. 4 幕墙成本估算宜包括成本目标和实现自标的可行性分析 并符合下列规定: 1成本目标宜包含幕墙建造成本、特殊要求的性能指标、 材料等要求。 2实现目标的可行性分析宜考虑主要材料及其丁艺满足设 计要求的可行性、技术应用成熟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5. 1. 1 初步设计的输入宜包含下列内容: 1 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 2 建筑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 3 幕墙概念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 4 当工程有需要时,提供建筑风洞试验报告。 512 初正设计文件输出放慈合下列规定
5. 1. 1 初步设计的输入宜包含下列内容: 1 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 2 建筑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 3 幕墙概念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 4 当工程有需要时,提供建筑风洞试验报告。 5.1.2 初步设计文件输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初步设计文件宜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必 要的超限工程设计专项论证资料等; 2设计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各幕墙系统的主要建筑参数、性能指标,各系统 以及相邻系统之间的接口构造要求;
1初步设计文件宜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必 要的超限工程设计专项论证资料等; 2设计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各幕墙系统的主要建筑参数、性能指标,各系统 以及相邻系统之间的接口构造要求; 2)能够作为幕墙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3)满足工程量核算和描述项且特征的要求
5.2.1设计说明应包含工.程概况、设计依据、结构设计参数说 明,各类幕墙系统应用部位及系统构造形式描述、主要受力构件 和附件说明,幕墙性能设计指标,材料要求、板块更换说明,节 能设计专项说明和其他必要的说明。 5.2.2工程概况应包含工程名称、T程地点、建设单位名称 建筑设计单位名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主体结构形式、建筑 结构安全等级、耐火和防雷等级、建筑绿建要求、建筑物使用功 能,幕墙高度、幕墙设计使用年限和主要的幕墙系统形式。
5.2. 4幕墙性能设计指标除应符合本标准第 4. 2. 4
规定外,宜增加下列内容: 1 空气声隔声性能指标及参数; 2 耐撞击性能指标; 3耐候、耐久性能和其他特殊性能要求等
1分类说明幕墙系统的基本结构体系、构造及结构连接, 主要构件的材料材质和表面处理要求,板块接缝设计,以及对非 常规节点构造及连接方式的专门阐述; 2各幕墙系统标准分格和最大面板分格尺寸; 3各幕墙系统的通风设计及开启窗的最大规格、开启方式, 开启距离或角度限值; 4密封设计; 5 附属部件的构造及连接、主要构件的材料材质和表面处 理要求。
5.2.6主要材料说明应包括面材、支承装置、支承结构
支座、五金件、结构连接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力学 要求和表面处理涂层质量要求,密封材料、保温材料、防 堵材料的材质、密度等相关要求,以及附属部件的主要构 等要求。
5.2.7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应包含下
1节能指标要求及其与建筑设计要求的符合性和合规性; 2 保温、隔热、防结露、防潮的构造措施; 3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
1防火设计应说明耐火极限,以及防火封堵构造、防火窗、 防火幕墙、排烟窗、消防救援窗等的构造特点及设计要求; 2防雷设计应包括防雷构造、防雷网格参数、接地电阻等 要求; 3变形缝设计应说明变形缝种类及相关技术要求:
4 耐撞击设计说明; 5 防腐设计应说明需要防腐的构件所采用的防腐措施; 6灯光设置、擦窗机、光伏平衡系统等与幕墙构件的连接 要求; 7其他必要的说明。
5.3.1初步设计图纸宜包括幕墙系统大样图、典型节点 及必要的构件断面图等,有需要时可增加立面图、平面图 面图。
及必要的构件断面图等,有需要时可增加立面图、平面图和剖 面图。 5.3.2幕墙系统大样图应包括局部立面图、横剖图和竖部图,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局部立面图应标明主要控制轴线及编号、标高、楼层层 高,立面分格尺寸及其定位尺寸,开启门窗、防火、排烟和救援 窗,面板材料等; 2横剖、纵剖图应标明水平或竖向分格尺寸、定位尺寸, 主体结构梁、柱、墙等的轮廓线及幕墙表皮边缘线、造型尺寸与 主体结构的位置关系尺寸,锚固支座位置、防火封堵位置、与内 部装饰接口界面之间的关系等关键信息; 3节点图索引。 5.3.3节点图应包含幕墙系统构造及连接详图、开启窗(含通 风窗、排烟窗、救援窗、防火窗等)或通风构造详图,防火、防 雷构造节点图,不同界面接口节点图、附属部件构造及连接节点 图等,节点图宜从幕墙系统大样图中索引!。 5.3.4幕墙工程拟采用预埋件时,宜在初步设计阶段确定锚固 支座及连接方案,并绘制理件零件图。 5.3.5单元幕墙宜通过立面图或系统立面大样图表达单元板块
5.3.2幕墙系统大样图应包括局部立面图、横剖图和竖
5.3.5单元幕墙宜通过立面图或系统立面大样图表达单元板块
3.5单元幕墙宜通过立面图或系统立面天样图表达单元板 割情况。
5.4.1计算书的计算内容应系统、完整,并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步骤条理清晰; 2 引用数据合理并有依据; 3 所有计算书应经审批,并有设计、审核人、技术负责人 签字; 4采用标准图集时,宜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工程进行必 要的校核工作,且应作为结构或热工计算书的内容; 5当采用软件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软 件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 5.4.2幕墙工程初步设计结构计算书应包括各幕墙系统主要受 力构件及其连接、锚固支座及连接的计算,计算书应包含下列 内容: 1 直接用立面大样图索引编号或文字表述计算的部位; 2 计算依据; 3 作用效应计算和工况组合计算; 4 采用的计算模型及受力简图: 5 计算过程; 6 在校核构件或附件强度时,应附构件断面构造参数或其 图号; 7计算结果,应对计算结果进行合规性和符合性分析,并 说明荷载工况所对应的最不利承载效应和极值部位; 8计算结论。 5.4.3 幕墙工程初步设计热工计算书应包含下列内容: 计算部位; 1 2 计算依据; 计算单元选取说明; 4 热工分析输人的主要参数; 计算过程;
6 计算结果,应对计算结果进行合规性和符合性分析; 7 计算结论。
6 计算结果,应对计算结果进行合规性和符合性分析 7计算结论。
1. 1 施工图设计的输入宜包含下列内容: 1 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 2 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 3 建筑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以及建筑、结构、建筑电气 水排水、通风与空调、泛光照明等专业对幕墙设计的配合要 其他要求;
1施工图设计文件输出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设计计算书、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方案; 2幕墙作用于主体结构的反力应经建筑主体结构设计师审 核并确认; 3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幕墙工程建造、试验和验收的 需要; 4 满足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
6.2.1设计说明包含的内容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1条的规定 外,还应增加下列内容: 设计对施工关键工艺的要求; 2 幕墙使用及维护要求等内容; 3 其他要求。 6.2.2 工程概况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的规定外,还应增 加下列内容:
1建筑层数及最大层高、标准层高、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位 置等; 2幕墙总面积,主要的幕墙系统形式及面积等; 3具有多个独立设计的分项,应有总体说明和分项说明: 且宜提供平面位置图: 4风洞试验报告、超限工程设计专项论证等其他需要说明 的内容。 6.2.3设计依据应符合本标准第4.2.2、6.1.1条的规定。 6.2.4幕墙性能设计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5.2.4条的规定。 6.2.5幕墙系统构造形式描述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5条的规 定外,宜增加与主体结构连接的连接件形式和适用范围要求。 6.2.6主要材料说明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6条的规定外,宜 增加下列内容: 1开启窗连接用五金配件应说明承重能力要求以及适用的 最大板块规格; 2索和索杆结构应说明索的类型及破断力要求; 3防火封堵填塞材料、保温材料应说明其燃烧性能等级及 密度要求; 4玻璃应说明玻璃的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可见光透 射比、反射率等主要光学性能指标值等。 6.2.7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应符合本标准第5.2.7条的规定。 6.2.8其他设计说明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8条的规定外,还 应增加下列内容: 1变形缝设计应说明变形缝种类及数量,各类变形缝位置 及相关技术要求: 2防腐设计应说明需要防腐的构件所采用的防腐材料、处 理要求、必要的工艺措施,以及防双金属电化学腐蚀的设计 措施; 3采用焊接连接和结构密封胶连接的技术要求和必需的工 艺参数说明;
其他必要的设计说明。 6. 2.9 设计对施工关键.T.艺的要求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锚固支座安装要求、特殊支承装置的连接要求; 2 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值要求; 单元幕墙的单元板块宜有板块布置简图,并说明板块安 装顺序; + 防腐丁艺要求; 高于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的施工精度要求。 6. 2. 10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说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设计中采用了新技术的具体内容; 2 新材料应有详细的技术要求,以及验收准则或相关验收 标准; 3新工艺应附工艺流程、必要的检验试验要求和验收 准则。
6.3.1施工图设计图纸应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复杂表皮的三 维图、剖面图、大样图、埋件布置图、防雷系统设计图、节点 图、典型部件组装图、必要的零件图、构件断面图及其他图样,
6.3.2立面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有幕墙的立面均应绘制其立面图,并标明各类幕 简系统及范围: 2应标明主要控制轴线及编号、立面分格尺寸及定位尺寸、 幕墙顶和底标高,楼层层高和标高; 3立面转折较多且造型复杂的立面,应绘制立面展开图: 在转折位置应狂明转折线及转折角度等信息:并注明转角处或关 键部位的轴线与立面交接的位置; 4不易展开的弧面、复杂的异形扭转或扭曲面可不绘制展 开图,宜通过BIM技术表达空间三维模型; 5应标明开启窗位置及开启方式;
6.3.3平面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6.3.5大样图应符合下列规
1)各类幕墙系统构造及结构连接,不同幕墙界面的接 口、转角处理、与主体结构连接及其封堵处理等; 2)防火、防雷、变形缝、保温和防潮、防排水、密封等 综合构造; 3)开启窗、通风换气装置、百叶窗、附属部件等构造及 其连接,以及连接用紧固件的布置方式和间距要 求等; 4)有需要时的广告设施、灯光设置、清洗设备等与幕墙 的连接方式及要求等:
5)其他需要表达的内容。 2应准确表达幕墙系统构造、形状和尺寸,材料材质和构 件名称,及其连接方式和装配尺寸、定位控制尺寸等,复杂部位 宜用三维图补充表达构造细部; 3对无法明确图示的技术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可采用文字 或图例表述。
5)其他需要表达的内容。 2应准确表达幕墙系统构造、形状和尺寸,材料材质和构 件名称,及其连接方式和装配尺寸、定位控制尺寸等,复杂部位 宜用三维图补充表达构造细部; 3对无法明确图示的技术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可采用文字 或图例表述。 6.3.8幕墙系统的典型部件宜绘制部件组装图,组装图应附组 成部件的构件、零件、材料及技术要求。有下列部件时应绘制组 装图: 隐框玻璃(含平隐框)幕墙中空玻璃板块及其支承装置: 2 开启窗及其连接装置; 金属板及其加强构造: 背栓或背槽式石材、人造板材及其支承装置; 5 支承装置、支承结构及连接、锚固支座的部件组装图; 6 单元幕墙应绘制典型单元框架组装图和单元板块组装图 6.3.9 防雷系统设计图应包括防雷网格立面图、不同幕墙系统 的防侧击雷节点图、屋顶防直击雷节点图,标明防雷引下线的位 置、防雷设计参数和其他必要的要求等。 6.3.10幕墙系统中采用的非标零件宜绘制零件图,非标型材利 胶条可只绘制断面图,复杂的异形构件宜绘制展升图或三维图。 6.3.11支承结构的骨架与面板接缝没有对应关系的,应标明骨 架布置的间距,必要时绘制支承结构的骨架布置图。
6.3.8幕墙系统的典型部件宜绘制部件组装图,组装图厂 成部件的构件、零件、材料及技术要求。有下列部件时应 装图:
6.4.1幕墙工程结构计算书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4.1、5.4.2条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内容应覆盖各幕墙系统,以及其荷载和作用传递至 主体结构的传力路径上的全部构件及连接、附件、材料和紧固 件等; 2应充分考虑温度作用、施工荷载、附加位移及维修维护
6.4.2幕墙系统热.工计算书应符合本标准第5.4.1和5.4.3条 的规定,
6.4.2幕墙系统热工计算书应符合本标准第5.4.1和5.
6.5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方案
6.5.1幕墙工程的物理性能检测方案应包括检测的性能 检测指标和检测试件的要求。
检测指标和检测试件的要求。 6.5.2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项目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的性能项目除应包含抗风压、气密、水密和幕墙层 间变形性能外,还可根据幕墙工程设计的节能、抗冲击、隔声等 特殊要求确定必要的性能检测项目。 2检测指标应说明检测结果需满足的设计参数值和对应的 物理性能指标分级值。 6.5.3检测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试件与被检测的幕墙系统及其连接应一致,有开启 窗或通风装置的幕墙应包含开启窗或通风装置; 2检测试件应选择同一幕墙分项中荷载效应组合、工况及 结构最不利的组合部位; 3不应因检测洞口规格改变检测试件的结构和构造。 6.5.4 检测试件图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文字或图示说明被检测的幕墙系统及其连接在建筑物 的位置; 2明确检测试件规格及必须包含的内容; 3明确检测试件的幕墙系统,并附该系统材料、锚固支座 说明和系统典型节点图; 4与检测洞口的连接及封堵详图。 一一
6.5.2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项目和指标应符合下列
6.5.5幕墙工程的物理性能实际检测计划与检测方
应经施工图设计单位确认。
7.0.1竣工图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竣工图,应包含图纸封面、靡页、自录、设计说明、设 计图纸; 2设计计算书,应按不同的幕墙类型分类整理、汇总; 3 建筑幕墙维护使用说明书。 7. 0. 2 竣工图宜按下列情况编制整理: 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工程档案归档管理的相关规定; 2施工过程没有设计变更的,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整 理完成竣工图,并加盖和签署“竣工图”章; 3施工过程有设计变更的,应根据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签证 重新整理绘制竣工图,并加盖和签署“竣工图”章。 7.0.3工图文件应与工程实际相符,并符合下列规定: 1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现场实际,做到图、文、工程实物 致,图样和有关文字说明应清楚、准确; 2凡设计变更对幕墙系统结构及其连接有影响的,应依据 实际结构重新校核计算,并提供计算书。 7.0.4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应根据工程实际编制,并包含 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设计依据及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3各类幕墙系统的抗风压、气密、水密、层间变形、热工 等性能指标; 4各类幕墙系统的使用注意事项,定期检查和检测要求 日常与定期维护、保养及清洁要求,维修注意事项; 5各类幕墙系统主要结构特点及面板更换方法:
6幕墙易损零部件名录及更换说明; 7各类幕墙系统宜分别列示材料、构件和附件清单,并包 含规格型号、产地和生产厂家,可视面材料应标明表面涂层及 色号; 8 保修范围、内容、保修期; 9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录 A BIM 的设计应用
A.0.1幕墙.T程BIM模型根据不同的BIM实施阶段可分为概 念模型、初步模型和施工图模型,创建模型应以相应设计阶段的 设计输入和输出成果要求为依据,并符合下列规定: 1BIM坐标系宜与建筑BIM坐标系一致,并设置项目地理 位置信息; 2项自单位和公差,应与建筑设计文件一致; 3采用适用、经济、便捷的建模细度。 A.0.2宜利用主体工程项自BIM总协调方已有的BIM协同平 台,准确建模,并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工程BIM及其相关信息,应准确反映幕墙工程该设 计阶段实际情况的全部信息; 2模型宜具有可扩展性,模型扩展不宜改变原有模型结构: 3幕墙工程BIM实施过程中,宜使用BIM所包含的各种 信息资源协同工作,与工程项自相关专业、各阶段的信息有效传 递,且保持同步协调一致。 A.0.3幕墙工程BIM可参照《建筑幕墙工程BIM实施标准》 T/CBDA7的要求建模,与其他专业模型一起组成综合的建筑信 息模型,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 GB/T51212及幕墙专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A.0.4幕墙T程BIM模型细度可分为1OD100、IOD200、 LOD300三个等级,设计应用阶段和模型细度等级宜符合表 A. 0. 4 的规定。
表A.0.4幕墙工程BIM设计应用阶段与模型细度等级对照表
0.5概念模型细度及要求宜符合表A.0.5的规定。
A.0.5概念模型细度及要求宜符合表A.0.5的表
表A.0.6初步模型细度及要求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机械制图》GB/T4458 《建筑幕墙术语》GB/T34327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 《建筑幕墙.工程BIM实施标准》T/CBDA7
6.5幕墙工程物理性能检测方案·
1.0.1本标准是找国建筑幕墙工程行业关于建筑幕墙T程设计 文件编制范围和深度的标准。 我国幕墙建设已有30多年的历史,幕墙进入我国之初,除一 毕大型标志性建筑的幕墙由国外设计公司主持设计外,大部分幕 遗工程设计是由幕墙施工单位完成的,且常出现边设计边施工的 请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各行其是,因此幕墙设计阶段划分不清 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3版和2008版),只在第4.4条结构设计中对幕墙的设计深 度提出要求,2016版才把幕墙设计列为专篇述,并明确了幕墙 设计划分为二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但实际工程中, 大多数幕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仍不能满足指导工程 建造过程的采购、加工制作、安装和验收的需要,有的基至留有安 全隐惠。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的充分性和适宜性,以满足相关单位对设计国标的控制和工.程建 造的需要。
0.1幕墙系统首先包括基本的结构系统,即面板、支承装置及 接,支承结构及连接,锚固支座及连接的综合构造体系;其次包 实现设计赋予的特定功能和性能所必需的综合构造体系,即防 和防雷、密封、保温、隔热、隔声等综合构造体系。
2.0.3幕墙定型设计包含了幕墙工程的表皮定位、分格、色
筑表现设计,以及主要材料选用、基本功能、幕墙系统构造及其 主体结构的连接设计。
2.0.4满足幕墙工程建造的详细技术设计工作即指:施工图能
准确表达幕墙系统的构造,并满足采购材料和标准件、订制五 件和半成品等质量和数量的需要,满足编制构件和零附件等 图的需要,满足制定部品、部件组装图和组装工艺文件的需 足编制安装工艺文件和验收标准的需要
2.0.5常见的部件有单元板块、单元框架、锚固支座、金
辅助软件2.0.5常见的部件有单元板块、单元框架、锚固支座、金属或人造 板板块、隐框玻璃板块、支承装置、钢桁架、索及索杆架、中空玻 璃或复合玻璃、开启窗扇、装饰构件、遮阳或通风装置等。
2.0.7设计过程是指将设计输入转化为设计输出的设计活
3.0.1本标准将幕墙设计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概念设计、初
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概念设计阶段是基于邓家提教授《产品概念设计》中“产品设 计是从市场分析开始,求得产品设计解的求解过程,是确定产品价 直的决定性阶段”而引入。以往这个阶段的设计工作大部分由建 筑设计完成了。近些年对于复杂形体应用建筑幕墙作为围护结构 的工程,大多数建设单位开始聘请幕墙设计单位做相关咨询,他们 办助建筑设计完成识别建设单位的功能需要、建设目标、成本控制 等方面的需求,以此分析确定幕墙系统的总体方案(指确定幕墙类 型、性能和设计自标)。这正是概念设计阶段,“是一个先于初步设 计,以功能优越、造型美观、技术先进的总体方案为目标的设计阶 段”(引自罗福午等著《建筑结构概念设计及案例》一书)。 幕墙的初步设计是依据幕墙概念设计文件,确定并细化建筑 表皮效果、幕墙性能指标,以及成本、环境和维护等要求,为确定适 宜的幕墙系统构造而进行的设计工作。 幕墙的施工图设计是依据建筑及结构、暖通、节能、消防、给排 水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幕墙初步设计文件,准确和完整表 达建筑幕墙的立面造型和分格、系统结构构造、材料及工艺做法、 性能要求,以及满足与相关建筑专业工程施工衔接要求的工程图 样设计。幕墙的施工图是进行幕墙工程建造的依据,是编制施工 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依据。 3.0.2本标准中所有含“主要”作为定语的内容,均指对安全、节 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作用的内容。 3.0.3本标准中的幕墙表皮即幕墙的外饰面,也称幕墙的立面; 莫墙表皮边缘线指表皮外包终面的投影线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指与幕墙系统有关联的专业,如泛光照明、 电气照明、通风与空调、给水排水、室内装饰装修等专业;特殊需要 指为满足特定人群使用或特定功能的建筑物,如幼儿园、学校等, 在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特别要求,以及如银行、使馆等建筑对防爆的 特定要求等。
1建筑幕墙高度超过现行国家、行业、团体或地方标准适用 范围的; 2# 抗震设防烈度超过现行国家、行业、团体或地方标准规 定的; 3设计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干.艺尚无现行国家、行业 团体或地方工程建设类标准的。
3.0.8设计图纸的图样名称宜直接命名为××层平面图、×>
给排水造价、定额、预算样图、××防火节点、X×X防雷节点、××玻璃幕墙转角横 XX防火窗横剖节点、XX幕墙铝合金型材断面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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