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DA54-20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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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DA54-20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及条文说明
台,又称车载式升降工作平台。
2.0.8施工安全智慧化管理
将现代信息技术植入到建筑、机械、人员穿戴设施、场地进 出关口等各类物体中,并通过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 备,实现对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的行为以及机械、材料、环境的状 态实时监测、预警和干预的管理模式。
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满足安全生产需求的管 理制度。
化工标准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工程项目部其他人员应对岗位职责 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3.1.5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均应经过安全生
要求的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3.1.12工程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应对 现场施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现场施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3.1.13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及 部位、危险场所应悬挂安全警示牌或者设置灯光、声音等 装置。
3.1.14不得擅自改动、挪动、拆除或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 标识。
3.1.14不得擅自改动、挪动、拆除或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
3.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体系
3.2.1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 目标、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卫生与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3.2.2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包括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2.4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应符合表3.2
表 3. 2. 4 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3.2.5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管理 人员的职责,并依据职责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生产 管理目标。
键岗位人员应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 职责、目标、权限、考核、奖惩等内容。
3.2.7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应及时上报并接 受监督考核。
3.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3.1工程项目部应依据法律法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以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核心,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 安全生产秩序。
3.3.3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教
3.3.3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教育与
川、安全生产费用、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安 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检查、文明施工、卫生与职业健康等内容
动式工作平台、现场临时用电、机具与设备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 施建立验收制度。
3.3.5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工作
3.3.6工程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应依据工程项目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开展。
3.3.6工程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应依据工程项目安全
3.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4.1工程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对象、组织实施和 人员资格审核等内容。
3.4.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教育培训类型、对象、内 容、时间安排和形式等需求,并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特点 编制。
3.4.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教育培训类型、对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包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4.8作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3.4.9转岗、离岗一年以上的作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应 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3.4.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时,应
3.4.1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 档案。
3.4.1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
3.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3.5.1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费用的计划、申请、 审批、提取、使用、统计、分析以及审计检查等内容。 3.5.2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应用于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与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安全评 价、论证及检测、监测等,不得挪作他用。
3.5.1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费用的计划、请、
3.5.3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完善和改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需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后 并应建立分类使用台账。
3.5.4工程项目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3.5.4工程项目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3.6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6.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 理应包括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租赁、验收、检 测、使用、检查、保养和维修等内容。 3.6.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建筑装饰装修工 程特点、所施工项目的规模、环境以及作业类别等因素,配备符 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相关的安 全检测器具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的有关 规定。
3.6.4工程项目部应配备
3.6.5工程项且部应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相
相关安全检测器具的保管、领用和发放台账。
3.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和处理
3.7.1工程项目部应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编制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的有关规定,经评审后实施。 3.7.2工程项目部应急预案应包括施工安全生产以及环境、卫 生与职业健康等突发性事件等内容。
.7.3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工 王务和职责。
的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
的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
用药品、绷带、止血带等应急器材或物资,每月应进行检查 护、保养,确保应急器材或物资完好、可靠。 7.6工程项目部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根据演练效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
结改进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 范》AQ/T9007的有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演练每个项目应至, 且织1次,工期超过1年的工程项目现场应急救援演练间隔时 下应超过6个月。
3.7.8工程施工发生
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 ,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对事故现场的被困、受伤人员进行应急 爱和处置,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应将事故情况上报单位负责人
3.7.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 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7.10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不同的事故类
故教育活动,整改安全隐患。
3.8.1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和改进应包括安全检查的内容、方 法和标准,以及复查与持续改进等内容。 3.8.2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进行安全巡查。 3.8.3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
3.8.4重大节假日前后,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节假日安全机 节假日停工及因其他原因停工的工程项目,复工前应再次进 全检查。
3.8.5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检查情况,按本标准附录A
填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项目经理每 应组织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8.6工程项目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进 改,消除安全隐患。
3.8.7依据安全检查结果,相关单位可
填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并对工程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对工程 项目部进行安全管理等级评定。
3.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划分
3.9.1实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3.9.1实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1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 带责任;
9.2实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的工程项目,建筑装饰
3.9.2实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的工程项目,
3.9.3由多个单位同时参与施工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可
设单位授权其中一个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对项目施工现 安全生产实行委托管理
3.9.4实行委托管理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受托管理单位应在建设单位的委托权限范围内,对整个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 2其他施工单位应服从受托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3其他施工单位不服从受托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导致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承担主要责任; 4其他施工单位不得因接受受托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而免 除其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1.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 工程施工现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技术职责。 4.1.2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归档制度。 4.1.3工程项目部应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进行危险源 辨识,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并应将危险源清单 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在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告。
专项施工方案: 1脚手架工程,包括: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 脚手架工程(含采光井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吊 篮、操作平台工程、异型脚手架工程、幕墙施工钢轨道吊装装置; 2建筑幕墙工程; 3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 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施工作业。 4.1.5对达到下列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工程项目部 还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1脚手架工程,包括: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 脚手架工程、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 程、安装高度50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吊篮、前悬臂超过1.7m的 高处作业吊篮、后支架高度超过1.7m的高处作业吊篮、幕墙施 工钢轨道吊装装置; 2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3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 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施工作业。 4.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时,不应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上同 时进行其他施工作业;确须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上同时进行其他施 工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1.7作业人员应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并应根据不同 工种及劳动条件配备和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在身 体不适或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4.1.8工程项目部应依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工程施工安 全进行预控,并对施工过程进行持续管控。 4.1.9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应正确选择、佩戴安全帽,安全 帽的选择与佩戴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头部防护安全帽》 GB2811、《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GB/T30041的有关规定 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帽应具有吸收冲击性能、耐穿刺性能等基本性能: 2从事焊、割作业的电焊工宜佩戴与电焊面罩组合为一体 具有阻燃性能的电焊专用安全帽: 3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宜根据自已的岗位,按照表4.1.9的 要求选择佩戴相应颜色的安全帽;
表 4. 1. 9 安全帽颜色分类要求
4安全帽在使用前应按头围大小调整帽箍,并将帽箍与帽 壳连接牢固; 5安全帽应戴正、戴牢,并系紧下颊带; 6 安全帽上宜印制施工单位的名称或标识; 7不得坐压安全帽,不得用安全帽敲打其他坚硬物体;
8不得使用有机化学溶剂清洗安全帽
1功能与所从事的作业类型不匹配; 2部件损坏、缺失或出厂后被人为钻孔,安全帽结构被改 变,影响正常佩戴; 受过强烈冲击,无论是否损坏; 4 超过有效使用期。 4.1.11 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和安全防护鞋。 4.1.12 工程施工现场不得吸烟,酒后不得上岗作业。 4.1.13放置在楼面上的材料不应集中堆放,因堆放材料、安置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荷载不得超出楼面允许活荷载的设 计值。
4.1.14工程项目部的办公区应设置在安全区域,不得在施工区 域内设置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
4.1.14工程项目部的办公区应设置在安全区域,不得在施工区
4.2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氵 识、安全技术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实 、检查和验收等内容。
生产管理目标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进行策划,在施工组织设 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及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及现行团体标准《建筑装饰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标准》T/CBDA35的有关规定。
4.2.6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内容、施工平面布置、 施工要求及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 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设施配置 计划等; 4施工工艺技术:拟采用的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工艺流程、 施工方法、操作要求及检查要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及检测监 控措施等; 6施工人员配置: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配置计划等; 7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 应急处置措施; 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4.2.7 实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的工程项目,专项施工方案
4.2.7实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的工程项目,专项施
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分包的工程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应报总承 自位审核备案。
艺流程等特点,进行安装、使用、维保、拆除的全过程安 分析,编制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拆除方案 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保障措施
4.2.9工程项目部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进行安全技术交
底,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交底人和被交底人,交底人禾 底人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
4.2.10安全技术交底除书面交底、口头交底方式外,
部还可将交底内容在相应施工场所进行张贴,供作业人员在施 业前及施工作业过程中持续学习。
4.2.11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采用新技 术或新工艺的特殊环节应按相应专业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控制。 4.2.12工程项目部应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监测、验收。
高处作业及临边、洞口防护
4.3.2通道口和存在坠物风险区域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防护
4.3.2通道口和存在坠物风险区域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翻的搭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 范》JGJ80的有关规定
4.3.3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选配、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
4.3.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高处抛材料、工具或杂物。
安全性能及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便携式未折梯安全要求》 GB7059、《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的有关规定及下 列规定: 1 施工用的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 2 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 3 人字梯使用时,应有拉撑措施; 4 不得骑跨在人字梯上操控人字梯移动。 4.3.6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防护
栏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设置不少于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 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 2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 大于600mm; 3 防护栏杆的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防护栏杆的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200mm; 防护栏杆应能承受1kN的侧向水平推力作用; 6 防护栏杆应用安全立网封闭
志,夜间应设灯光警示;防护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 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 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 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2电梯井洞口、宽度超过500mm的管道井洞口等垂直落地 洞口应设置防护门,井道内应每隔两层且不超过10m设一道安 全平网; 3当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为25mm~500mm时,应采用 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平稳,且应有 防止盖板移位的措施: 4当非垂直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 用专项设计盖板覆盖,并应采取固定措施: 5当非垂直洞口短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 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 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4.3.8拆除临时防护栏杆或防护设施时,应采取其他安全防护 措施,直至安全隐惠完全消除为止
4.3.13进行高处作业时,不得利用电动工具车运送人员、材料 或机具,不得驾驶电动工具车进入施工升降机。 4.3.14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保证作业环境的照度充足。 4.3.15遇有雨雪、大雾、沙尘暴或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 时,应停止所有室外高处作业。
4.4.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脚手架应选择合适的构
4.4.建巩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脚于 柔应选伴合适的构造形式。 4.4.2脚手架的搭设、使用与拆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 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 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IGJ202、《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 及《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128的有关 规定。
4.4.3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
件》GB15831的有关规定,并应在使用前对钢管的壁厚、变形、 锈蚀、磨损及连接扣件是否有裂纹、紧固件螺纹是否有缺损等情 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4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
1吊顶施工,当室内层高超过3.6m时宜搭设满堂脚手架 室内层高超过5m时应搭设满堂脚手架并设置纵横向剪力撑;高 度大于8m的满堂脚手架应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莲续设置剪力 撑,剪刀撑间距不得大于8m:
2脚手架立杆与地面接触部分应做好防正立杆下沉或侧滑 的铺垫; 3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应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 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且不应大于4m; 4搭设高度24m以下的脚手架,应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 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 顶连续设置;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 5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旋转扣件中心 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杆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 6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时,应在外侧全立 面连续设置剪刀撑: 7脚手板应与脚手架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端应安放在横 杆上并固定牢固; 8双排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进 行封闭;满堂脚手架水平防坠网应在搭设时从脚手架第一步开始 向上连续设置,间距不得大于8m或4步; 9当搭设高度超过免计算高度或构造要求的搭设高度时, 应进行设计计算;安置在楼面上的脚手架所产生的荷载不得超出 该楼面充许活荷载设计值: 10应设专人在现场对搭设作业进行全程监护。 4.4.5作业层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板应满铺、铺稳、铺实,并应有防滑移、防倾翻的 措施; 2 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 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同时应将脚手板与横向水 平杆固定; 3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 4 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承在横向水平杆上。 4.4.6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门式钢管脚手架除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128的有关 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门式钢管脚手架作为作业平台时,作业面应装设防 护栏杆; 2门式钢管脚手架使用时不得装设移动滚轮 3使用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2层及以上操作平台时,高宽 比不得大于2,架体之间应采用钢管、扣件进行刚性连接。 4.4.7脚手架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脚手架使用前应依据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验收; 2脚手架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就脚手架充许施工荷载及注 意事项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负荷堆载 或集中堆载: 4使用中不得破坏脚手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不得随意拆 卸扣件、架杆、脚手板,不得擅自拆除剪力撑以及主节点处的 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连墙件: 5应随时清理架体上的杂物; 6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 中不得开挖。 4.4.8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无关 人员不得进入; 2拆除架体前,应将架体上方、周围设备和建筑物上的遗 留物清理干净; 3脚手架拆除应先加固后拆除,自上而下地进行,上下层 不得同时拆除,不得将脚手架整体推倒到: 4拆除过程中不得将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向下抛 5 应设专人在现场对拆除作业进行全程监护。 4.4.9 脚手架水平防坠网的挂设和拆除应同步于脚手架搭拆的
4.4.8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无关 人员不得进入; 2拆除架体前,应将架体上方、周围设备和建筑物上的遗 留物清理干净; 3脚手架拆除应先加固后拆除,自上而下地进行,上下层 不得同时拆除,不得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4拆除过程中不得将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向下抛郑 5应设专人在现场对拆除作业进行全程监护。 4.4.9 脚手架水平防坠网的挂设和拆除应同步于脚手架搭拆的 实际高度进行。
4.4.10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工程项目部应加强对 架体的监测,发现架体存在明显变形或倾覆、塌隐患时,应立 即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惠。
1吊篮的平台、悬挂机构、提升机构、安全装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吊篮》GB/T19155的规定; 2吊篮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齐全,不 得使用自制的吊篮; 3吊篮应装设安全锁等防护装置并经检验确认; 4吊篮安全锁校验的有效期限不应大于1年; 5吊篮工作钢丝绳最小直径不应小于6mm,安全钢丝绳应 采用与工作钢丝绳相同型号的钢丝绳 4.5.2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使用及拆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的有关 规定。 4.5.3高处作业吊篮的作业人员应正确选配、使用安全绳,安 全绳的选配和使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坠落防护安全绳》 GB2454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台吊篮应配备一根坠落防护安全绳; 2安全绳应使用锦纶安全绳,绳径不应小于12.5mm,并应 整绳挂设,不得接长使用: 3安全绳应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不得将安 全绳直接固定在吊篮框架上; 4安全绳应通过锁绳器连接。 4.5.4从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移位、维保、拆卸的作业人员
5.2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使用及拆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的有 见定。
GB2454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台吊篮应配备一根坠落防护安全绳 2安全绳应使用锦纶安全绳,绳径不应小于12.5mm,并应 整绳挂设,不得接长使用; 3安全绳应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不得将安 全绳直接固定在吊篮框架上: 4安全绳应通过锁绳器连接。 4.5.4从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移位、维保、拆卸的作业人员 应持证上岗。
4.5.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完成后,应以2倍的均布额
5.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完成后,应以2倍的均布额定荷载进 检验平台、悬挂机构强度及稳定性的试压试验;在承载2.5倍 极限工作载荷时,电动机应停转
4.5.7在配重悬挂支架外伸距离最大,提升机构极限工作载荷
4.5.7在配重悬挂支架外伸距离最大,提升机构极限工作载伺 工况时,稳定力矩与倾覆力矩之比应不小于3。 4.5.8高处作业吊篮的配重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配重块的重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配重块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应有防止移动 的措施; 3不应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以其他物体替代配重块。 4.5.9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由相关单位对 吊篮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不得投入使用。
理论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口 吊篮操作。
4.5.12不得将高处作业吊篮用作载人或载物的垂直运输设
面进出吊篮,不得从窗口、阳台、女儿墙或檐口处攀缘进出吊 蓝,不得在悬空状态下从一台吊篮翻越进入另一台吊篮。 4.5.14使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作业时,应排除影响吊蓝正常运 行的障碍。
置安全隔离区和警告标志,人员车辆不得停留、通行。 4.5.16不得在高处作业吊篮内使用凳子、垫脚物及梯子等 登高作业
4.5.17不得在高处作业吊篮内另设吊具。
1 不得将电焊机放置在吊篮内 2 不得利用吊篮或钢丝绳作为接地回路:
电焊钳应放置在绝缘板上,不得直接搭挂在吊篮上; 4 应对吊篮设备、钢丝绳、电缆采取保护措施; 5 应对作业点下方的易燃物进行清理或覆盖。 4.5.19 高处作业吊篮内不得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 4.5.20 不得从高处作业吊篮的电气控制箱连接其他用电设备。 4.5.21 施工作业结束后,高处作业吊篮应降至地面或与建筑物 固定,切断电源,锁好电气控制箱,并应对提升机、控制箱及安
使吊篮降下;因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需要通过无动力下降装量 使吊篮降下时,应由二人配合在吊篮的两端同步操作,吊篮的 斗角度不应大于14°。
4.5.23工程项目部每周应对高处作业吊篮的悬挂机构、技 构、钢丝绳、配重、支架、限位装置、电气系统及安全锁等 检香。
4.5.23工程项目部每周应对高处作业吊篮的悬挂机构、提开机
4.5.24停用一周以上的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前,应按照相同程月
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俗后方再次使用 4.5.25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 气候的变化,对高处作业吊篮进行相应的安全防护和维保。 4.5.26遇有五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使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 室外作业:夜间不得从事吊篮作业。
4.6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4.6.1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合的操作及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移 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GB25849、 《高空作业车》GB/T9465、《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安全规则、检查、 维护和操作》GB/T2754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 JGJ160、《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剪叉式升 降工作平台》JB/T9229及《臂架式升降工作平台》JB/T12483的 有关规定。
4.6.2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6.4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作业不得超出工作平台额定载荷和
4.6.5每次使用前,操作人员应对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进行检
6.5每次使用前,操作人员应对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进行检 和运行测试。
4.6.6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观察,并采取
4.6.7应确保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在升降、回转、行走过程中
处的任何空间位置均与周边的电气线缆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 离。
4.6.8作业区域应设警戒线、警
人员旁站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4.6.9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应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操价
4.6.12工作平台上的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坠落安全带,并应
4.6.13工作平台上升到作业高度后,应检查周围的作业环境
4.6.14工作平台上升、下降过程中以及到达作业高度后,操作 人员不得进入或离开工作平台。
旅游标准几构在锁定后应不能自行旋转。
4.6.17操作人员不得通过踩踏工作平台护栏、使用
装置的方式来增加工作平台的延伸长度或工作高度。 4.6.18操作时应正确放置电动工具,不得将电动工具通过负
装置的方式来增加工作平台的延伸长度或工作高度。
4.6.19使用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进行电焊作业时,不得
4.6.19使用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进行电焊作业时,不得利用工 作平台作为接地回路。
4.6.24在工作平台上有人的情况下,其他人员不得从地面调 或操作设备。
4.6.25最大作业高度超过20m的升降工作平台,应配有用于 上下联系的对讲设备。
4.6.25最大作业高度超过20m的升降工作平台质量标准,应配有用于
....- 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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