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DA 56-2021 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水平标准.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3.2.2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7
1助理建筑幕墙设计师:了解职业所需理论知识,具有初 步的专业能力,经指导能协助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部分工作。 2初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熟悉职业所需理论知识,具有一 定的专业能力,经指导能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并处理 现场技术问题,参与初步设计工作,建立初步的创新思维。
3中级建筑幕墙设计师:掌握职业所需理论知识,具有较 强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能独立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全 部工作并处理现场疑难技术问题,经指导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4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系统掌握职业所需理论知识,在 行业某一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谐,具有系统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 创新能力,能够主持完成概念设计工作并处理现场重大疑难问 题,独立完成初步设计工作,主持完成复杂程度高、难度系数大 的设计或技术工作。 5特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精通职业所需理论知识,在行业 某一领域学术造谐深厚,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 主持完成复杂程度高、难度系数大的综合性项目全面设计和技术 工作并处理现场关键性技术问题。
3.3. 11 职业能力分为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模块。 3.3.2职业能力理论知识的目标要求由高到低分为精通、系统 掌握、掌握、熟悉、了解五个层次。 3.3.3建筑幕墙设计师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包括基础知识、专业 知识和相关知识三部分内容煤矿标准规范范本,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建饰建饰纯物知汇
.3.1职业能力分为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模 3.2职业能力理论知识的目标要求由高到低分为精通、系 握、掌握、熟悉、了解五个层次。 3.3建筑幕墙设计师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包括基础知识、专 口识和相关知识三部分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及建筑结构知识; 2)工程力学、结构力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3)幕墙及材料的基本性能和应用及其连接技术: 4)信息科学、计算机、工程经济知识; 5)法律法规; 6)行业标准规范。 2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幕墙基本构造; 2)工程结构构件的力学性能和计算原理; 3)幕墙工程设计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
4)幕墙构件加工制作和组装工艺及设备; 5)幕墙工程施工和组织的过程,项目管理技术经济分析 的基本方法; 6)幕墙工程现代施工技术; 7)幕墙工程检测、监测和测试的基本方法; 8)工程测量技术。 3相关知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金属材料与工艺; 2)流体力学基础知识; 3)热工学基础知识; 4)光学基础知识: 5)幕墙行业发展动态,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利 新设备。 3.4 建筑幕墙设计师应具备的专业能力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理解能力; 查询和检索文献并获取信息的能力; 3 结构分析技术及运用软件辅助设计、计算、分析的能力; 4 工程实践能力: 5 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6 交流、沟通、配合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 3.5 建筑幕墙设计师应具备的创新能力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学习和辨别能力 2 技术总结和关键技术提炼能力: 3 想象能力; 4研究能力; 5创造能力。
1建筑幕墙设计师申报各等级的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应符
3.4.1建筑幕墙设计师申报各等级的职业能力水平
规定之一: 助理建筑幕墙设计帅: 1)具有中专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建筑幕墙设计相关专 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2年:或非建筑幕墙设 计相关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3年: 2)普通高等学校建筑幕墙设计相关专业学习满2年;或 普通高等学校非建筑幕墙设计相关专业学习满3年;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幕墙设计相关 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或非建筑幕墙设计相 关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1年。 初级建筑幕墙设计师: 1)取得助理建筑幕墙设计师证书后,从事建筑幕墙设计 工作满2年; 2)具有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幕墙设计相关专业, 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3年;或非建筑幕墙设计相 关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4年: 3)具有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幕墙设计相关专业 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1年;或非建筑幕墙设计相 关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2年;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幕墙设计相关 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或非建筑幕墙设计相 关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1年。 中级建筑幕墙设计师: 1)取得初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证书后,从事建筑幕墙设计 工作满3年; 2)具有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幕墙设计相关专业, 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7年;或非建筑幕墙设计相 关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8年: 3)具有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幕墙设计相关专业, 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5年;或非建筑幕墙设计相
关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6年;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幕墙设计相关 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1年;或非建筑幕墙 设计相关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2年: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幕墙设计相关 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或非建筑幕墙设计相 关专业,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1年。 4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师: 取得中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证书后,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 5年。 5特级建筑幕墙设计师 取得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证书后,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满 5年。 3.4.2建筑幕墙设计师申报各等级的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资历 破格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中级建筑幕墙设计帅: 取得初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证书后,获得市(厅)级科技进 步、技术发明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 人,可破格1年申报。 2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帅: 取得中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证书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 格1年~2年申报: 1)省(部)级或行业科技进步、技术发明等三等奖(及 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国家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 3特级建筑幕墙设计师: 取得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证书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 格1年~2年申报: 1)省(部)级或行业科技进步、技术发明等二等奖(及 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
成人, 2)国家级建筑幕墙类设计大奖的主要完成人。 3.4.3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结合实际专 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 应不少于100学时,其中专业知识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 3.4.4建筑幕墙设计师各等级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应满足本标准 第3.4.1条及本标准第5章相关要求,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形式可 分为考试、评审、考评结合三种。
3.4.6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应按照本标准第3.3.1条中所述的三
模块顺序递进式进行。
表 4. 0. 1 助理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
表4.0.2初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要求
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0.3的规定,
0.3中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要求
4.0.4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4.0.4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表4.0.4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
4.0.5特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0.5
特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0.5的规定。
表4.0.5特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要求
.0.1助理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业能力水平要求应符合表5.0 勺规定。
表5.0.1助理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水平要求
续表5.0.1项次项目范围内容(1)了解幕墙施工常用机具、检测仪器的种类和操作要领;专业幕墙安装(2)了解幕墙施工常用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计量理论知识器具、测量仪器的性能和用途;知识(3)了解不同幕墙施工安装的基本顺序和流程相关(1)了解金属材料与工艺;相关学科知识(2)了解流体力学、热工学、光学基础知识专业工程设计参与小型幕墙工程的设计能力业绩施工参与小型幕墙工程的施工5. 0. 2初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业能力水平要求应符合表5.0.2的规定。表5.0.2初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水平要求项次项目范围内容识图、制(1)了解幕墙施工图;图知识(2)能够绘制幕墙施工平、立、剖面图及大样图基础(1)幕墙的定义、特点与分类;知识(2)幕墙的承重方式与传力路径:幕墙结构及(3)幕墙设计、施工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标准知识(4)幕墙物理性能、节能及防火设计相关要求:(5)了解建筑幕墙术语理论(1)了解玻璃幕墙的定义及不同条件下玻璃幕墙的知识分类;玻璃幕墙(2)能够熟练绘制出玻璃幕墙通用标准节点构造;(3)了解玻璃幕墙节能设计、防火设计基本要求和专业节点构造设计知识(1)了解金属幕墙的定义及不同类型金属板材的分类;(2)了解不同类型金属板材的各种连接节点构造方式;金属幕墙(3)能够熟练绘制出金属幕墙通用标准节点构造;(4)了解金属幕墙节能设计、层间防火设计基本要求和节点构造设计14
表5.0.3中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水平要求项次项目范围内容识图、制(1)熟悉幕墙施工图;图知识(2)能够绘制复杂幕墙施工图基础知识幕墙标准(1)熟悉幕墙设计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知识及既有(2)熟悉幕墙施工安装技术规范与标准:幕墙维改(3)熟悉既有建筑幕墙维修、改造的各项要求(1)针对建筑的不同类型和特点,按照建筑设计要求,能够提出大型及以下幕墙工程较为系统的解决方案;(2)熟悉不同幕墙类型节点构造,能够提出技术复幕墙设计杂性幕墙系统解决方案;(3)熟悉幕墙物理性能,及防火、防雷和节能等相关性能设计;(4)能够对幕墙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工作:(5)幕墙设计质量的控制要求和设计质量问题的处理(1)能够对下料切割、钻孔、锣、组框机等设备理论及加工中心、注胶和运输设备进行维修与维护;知识专业(2)熟悉复杂构件锣样、铣加工作业;知识幕墙制作(3)熟悉加工中心操作程序、加工参数设置、加工材料的定位与上下料等内容;(4)编制注胶作业指导书;(5)能编制复杂构件的加工工艺,解决操作技术难题(1)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计划和技术管理;(2)能够提出对复杂主体结构放线测量方法,提出埋件纠偏修整方案;(3)能对立柱、横梁安装偏差提出整改方案,能对幕墙安装幕墙保温、避雷系统安装提出具体方案;(4)施工中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幕墙安装施工常用机具的故障排除;(5)施工中疑难问题的处理及安装、技术总结的撰写(1)掌握金属材料与工艺;相关(2)掌握流体力学、热工学、光学基础知识;相关学科知识(3)了解幕墙行业发展动态,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17
5.0.4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业能力水平要求应符合表5.0.4 的规定。
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业能力水平要求应符合表5.0.4
0.4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
5.0.55 特级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业能力水平要求应符合表5.0.5 的规定。
续表5.0.5项次项目范围内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并完成2项特大型且技术复专业工程杂幕墙工程的施工,或1项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幕墙施工能力业绩工程和2项大型幕墙工程,或5项大型幕墙工程的施工省(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级优质工程奖4项以上优质工程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科研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成果科技开发已投入生产,经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且创新与创新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能力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建发明专利筑幕墙领域发明专利1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和实施单位的证明(1)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标准、工法(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论文著作10万字以上著作论文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22
6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0.1助理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6.0. 规定。
表 6.0.1助理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6.0.2初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6.0.2 的规定。
刃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评价范围、课时
6.0.3中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6.0.3 的规定。
表6.0.3中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6.0.4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6. 的规定。
表6.0.4高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6.0.5特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6.0.5 的规定。
表 6. 0. 5 特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可”,反面词采用“不可”。 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水平标准
总则 ·30 术语… ...31 基本规定 ..32 3.2职业能力等级 .32 3.3 职业能力构成 ..32 3.4职业能力评价 33
3.2 职业能力等级, 32 3.3 职业能力构成.· ·32 3.4职业能力评价 33
1.0.2本条明确了本标准的使用范围。本标准可用作
0.2职业能力是指从事职业所需,通过专门的教育、培训及 程实践才能掌握的专业能力水平。
2.0.5职业道德是指建筑幕墙设计师除应遵循社会公德夕
遵守: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执行国家、行业标准;④刻苦钻研技术,掌握新知识和专 力水平,提升创新能力等。
对建筑幕墙的视觉感受的要求。人们通过建筑幕墙设计活动,使 具体的物质材料在技术、经济等方面可行的条件下形成能够成为 审美对象的产物。
2.0.7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
.0./按照入人 统计局办公室于2021年3月9日颁布的《关于发布集成电路工 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7号)制定 本条文。 建筑幕墙设计师主要工作任务为:①根据建设单位、建筑 师风格要求,研究制定设计建筑幕墙系统、风格、结构和分格方 式,并明确有关设计材料、造价费用和建造时间;②组织有关 结构、力学、材料、热工、光学、声学等技术资料,绘制建筑幕 墙设计图;③设计幕墙构件生产和板块组装工艺及其必需的模 具,设计幕墙构件生产和板块组装过程检验试验验收准则;④组 织设计建筑幕墙的安装方法和工艺,确保施工便捷性和幕墙安全 性;③制定建筑幕墙产品的检测方案,同时对幕墙施工进行指 导和检查。
3.2.1职业能力不仅规定了建筑幕墙设计师从业时的起点标准 或必备标准,还根据其活动范围、工作内容的数量和质量、工作 责任等要素,将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划分为不同的资格等级。 根据能力等级的不同,提出相应的职业要求和评价条件。本标准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 厅于2019年11月9日颁布的《关于推进1十X证书制度试点工 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相关精神,结合建 筑幕墙设计领域特点和实际情况,将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水 平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助理级、初级、中级、高级、特级五个层次。 3.2.2本标准所规定的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水平等级,从 助理级到特级,根据其职业活动范围的由窄至宽,工作责任的由 小到大,工作难度的由低到高,在职业能力水平等级上由低级到 高级,由简到难逐级增加,构成了职业能力水平等级体系,明确 反映了职业能力水平的梯度。 本条所指“了解”,指知其大意;“熟悉”,指明其意,并能 应用;“掌握”,指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系统掌握”,指熟知 并能应用自如;“精通”,指有透彻的了解并熟练地掌握;“疑难”, 指暂不明晰,难以确定;“重大”,指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 响广的;“重大疑难问题”,指常规方法不能解决、影响很大的问 题;“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在整个技术工作中最紧要的部分或转 折点,对问题的解决起决定性作用
本条第4款建筑幕墙设计师工程实践能力主要指其完成
3.3.4本条第4款建筑幕墙设计师工程实践能力主
的工程业绩,包含工程设计、现场技术问题的处理等。
3.4.1关于与建筑幕墙设计相关专业一致性学历的认定供暖标准,以国 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工 学门类,专业类别为力学类、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相关专业 为准。 关于相关学历的认定:(1)获得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序列学 力,即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可在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的普通高等全日制毕业生、自学考试毕 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远程教育毕 业生等: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 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 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评价时予以认可;③技 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 评价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④全日制普通高等学 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评价时可比照相 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③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 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价其专业能力的 参考要素。 本条所指的专业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建筑幕墙专业工 作后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资历计算方法为从现建筑幕墙专 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3.4.2本条所指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指对推动科学
3.4.2本条所指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指对推动
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的一种奖励,一般由政 府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 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指获奖项目与建筑幕墙工程活动相关 排名前5,以个人获奖证书为准。 职业能力水平高级、特级建筑幕墙设计师满足本条第2款, 第3款条件之一的可破格提前1年申报:满足两项条件时,可破
3.4.3此条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 号令)制定。建筑幕墙设计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 况应当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评 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 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 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 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 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建筑幕墙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可计 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①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 习;②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③参加远程教育;④参 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等。 关于专业科目学时的认定,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 加培训、进修、研讨交流、学术会议、讲座、发表论文、参与课 题研究等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学时计算,填写专业科目学时认 定表。专业科目学时按如下标准计算: (1)参加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培训或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书,视同完成专业课30学时: (2)参加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继续教育基地 举办的与建筑幕墙专业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班、进修班、研修 班、专业课培训等,经考核合格,按照实际培训天数计算专业课 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3)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根据不同 活动内容,分别提交经单位加盖公章的学术讲座通知、调研报 告、学术交流等材料,按实际活动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 8学时计算); (4)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历教育或高级教育专业证书班、大 专水平教学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非学历教育,取得结业证书 的,学习期间,每年按24学时计算:
(5)在本专业正规刊物「有ISSN和(或)CN刊号1上独立 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按20学时计算,以非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按10学时计算;独立出版著作、论著按50学时计算,联合出版 发表著作、论著(前5名)按30学时计算(同一论文或著作不 重复计算); (6)国家、省、市课题主要完成人(前5名),分别按50、 40、30、20、10学时计算,课题参与人员按5学时计算。 3.4.6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水平递进式评价是指理论知识 模块评价合格者,方能参加专业能力评价,专业能力模块评价合 格者天然气标准,方能参加创新能力评价。 理论知识模块合格与否的判定,指建筑幕墙设计师应参加对 应职业能力水平等级的培训并达到规定的课时,笔试通过后可判 定为合格;专业能力模块合格与否的判定,指不同职业能力水平 等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设计、施工的工程业绩应满足本标准第5章 表5.0.1~表5.0.5中“专业能力”栏其中一项,即可判定为合 格;创新能力模块合格与否的判定,指不同职业能力水平等级建 筑幕墙设计师创新能力应满足本标准第5章表5.0.1~表5.0.5中 “科研成果”、“论文著作”栏其中一项,即可判定为合格。 助理级、初级、中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宜采 取以理论知识评价为主,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为辅形式进行;高 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宜采取以理论知识和专业能 力、创新能力相结合形式进行;特级建筑幕墙设计师职业能力水 平评价宜采取以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为主,理论知识为辅形式 进行。
者;“设计、施工项目主要完成人”,指负责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施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持建筑幕墙工程 设计的设计负责人;“国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主要完成人”,指验 收意见认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的工程,取前5名,验收意见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工程,取前3名。 条文中关于建筑幕墙工程类优质工程奖项的名称及相应 等级: (1)国家级: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中国土木工 程学会颁发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学会颁发的 “梁思成建筑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 饰奖”、住建部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国施工企业 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属于国家级奖项; (2)省(部)级: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组织或认可的优质工程奖,如北京市“长城杯”、上海市“白 玉兰杯”、天津市“海河杯”、重庆市“巴渝杯”、江苏省“扬子 杯”、山东省“泰山杯”、湖北省“楚天杯”、辽宁省“世纪杯” 广东省“金匠杯”、安徽省“黄山杯”、福建省“蓉城杯”、甘肃 省“飞天杯”、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优质工程奖”、贵州省“黄 果树杯”、海南省“中州杯”、黑龙江省“龙江杯”、湖南省“芙 蓉杯”、吉林省“长白山杯”、江西省“杜鹃花杯”、内蒙古自治 区“草原杯”、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青海省“江河源杯”、 山西省“汾水杯”、陕西省“阿房宫奖”、四川省“天府杯”、西 藏自治区“雪莲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杯”、云南省“云 南省优质工程奖”、浙江省“钱江杯”、解放军后勤部“中国人民 解放军优质工程奖”等属于省部级奖项 (3)市(厅)级:指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 优质工程奖,如南京市“金陵杯”、太原市“迎泽杯”、深圳市 “金鹏奖”等
(4)县(局)级:指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优 质工程奖,如昆山市“琼花杯”、诸暨市“珍珠杯”、义乌市“商 城杯”等。 条文中所指“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 行、针对某一专门研究题材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全书字数 一般要求在15万字以上,教材、手册、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 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 论、参考文献等六个方面。论文必须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 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 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交流论文”,指在市 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或摘 要)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各级专业 学会、各部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以及各部所属院校主 办的学报,期刊必须注有统一刊号;“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 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ISSN和(或)CN刊号的期刊: “市级期刊”,指由市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ISSN 和(或)CN刊号的期刊;“省级学术会议”,指由国家二级专业 学(协)会召集的学术会议:“市级学术会议”,指由国家三级专 业学(协)会召集的学术会议:“主要作者、主编或副主编”,指 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 题起把关作用,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必须在5方字以上;“主 要编著者”,指专业著作的主编或副主编以外的编者或一般作者, 其参与编著的字数一般应在2万字以上。
....- 建筑标准
- 相关专题: 幕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