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04-2018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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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22/T 5004-2018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

    表4.1.1全装修住宅套内空间装饰装修标准

    4.1.2套内空间装饰装修设计,应根据其使用功能布置家具、家用 电器及有关设施,并应充分考虑其灵活性及可改性。 4.1.3套内空间装饰装修设计,应依据人体工程学,满足不同空间 的使用功能要求;应采用技术手段,提高室内声、光、热、空气等 环境质量;应采用造型、色彩、照明等艺术手段,美化空间环境 4.1.4套内空间的装饰装修风格应具有普遍实用性,色彩搭配宜以 暖色调为主,营造温馨的室内环境。 4.1.5套内空间的装饰装修设计,不得影响室内自然通风和采光 4.1.6套内空间装饰装修抹灰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墙 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 220及下列规定: 1混凝土顶棚抹灰,应采用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

    2有饰面砖饰面的墙面,中层抹灰应采用水泥抹灰砂浆,其 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5: 3无饰面砖饰面的墙面技术标准,底层抹灰宜采用水泥石灰抹灰砂浆 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粘接强度不应小于0.15MPa; 4地下室及潮湿环境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水泥抹灰砂浆; 5抹灰工程设计应针对不同基层,提出相应的处理要求;对 混凝土、混凝士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基层应采用界面处理 剂; 6抹灰层基体为不同材料的交接处、墙体补砌洞口处、暗敷 各类管线等宜产生抹灰层开裂、空鼓、脱落的部位,应采取防控措 施。 4.1.7套内空间装饰装修地面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及下列规定: 1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等地面防滑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的规定:其防滑设计等 级不应低于中高级: 2当套内空间采用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时,应采用实铺地板: 3地板与墙、柱及固定设施之间宜留设8mm~10mm的空隙 并每隔200mm~300mm设可调节地板伸缩的金属弹簧。 4.1.8套内空间装饰装修防水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 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及下列规定; 1厨房、卫生间地面均应设两道防水层,其中一道应采用卷 材或涂膜防水;防水层应沿墙面上翻不小于300mm;管道穿楼板 处应设套管,套管应高出地面不小于20mm,并采用柔性材料密封: 2厨房设洗涤池及卫生间设洗面器等配水点的墙面,应在距 地不低于1400mm的高度设防水层:除设防水层的墙面均应设防潮 层,防潮层可采用防水砂浆或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等; 3洗浴区距地1800mm高度的墙面均应设防水层: 4卫生间采用轻质隔墙板及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墙体均应设

    4.1.8套内空间装饰装修防水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1.9套内空间装饰装修设计采用的墙减转及地砖转性能,应付合现 国家标准《陶瓷砖》GB/T4100的规定:墙砖应便于清洗,地砖应 采用防滑型:粘接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陶瓷墙地砖胶粘 剂》JC/T547及《陶瓷墙地砖填缝剂》JC/T1004的规定。 41.1.10套内空间装饰装修设计采用的内墙涂料性能,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T9756的规定;其面漆的 耐洗刷性指标不应小于1.000次。 4.1.11套内空间的门窗、隔断、浴屏、栏板等设计采用的玻璃性

    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规 定。

    4.2.1卧室装饰装修设计,应根据套型设置双人卧室、单人卧室、 老人卧室及儿童卧室等:并应根据卧室的尺度及门窗位置等,布置 床、床头柜、梳妆台、书桌等主要家具,并应确定各类家用电器及 智能化设施的位置。 4.2.2双人卧室、单人卧室装饰装修造型设计宜简洁明快,不宜采 用复杂吊顶:色彩及照明设计应营造安静的空间环境。 4.2.3老人卧室装饰装修设计,应满足室内采光、通风、隔声等有 关要求:地面设计宜采用木地板。 4.2.4儿童卧室装饰装修设计,可适当采用活泼的造型及色彩;墙 面阳角及空间造型设计等,不应出现可能危及儿童安全的尖角、锐 棱等;地面设计宜采用木地板。

    3.1起居室(厅)装饰装修设计,宜采用隔断、造型、灯光等手

    4.3.4电视背景墙装饰装修设计,应造型简洁、色彩明快;可采

    4.4.1厨房装饰装修设计模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厨房模 数协调标准》JGJ/T262、《住宅厨房家具及厨房设备模数系列》JG/T 219及《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GB/T11228的规定。 4.4.2宜采用整体厨房,实现部品集成化:做到整体设计、工厂预 制、现场组装,并与土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一次装修到位:给 水排水、电气、燃气管线等应集中设置、合理定位,并合理设置检 修口。 4.4.3厨房应配置洗涤池、操作台、燃气灶、排油烟机、排气道及 厨柜等设备,并应安装到位;应确定冰箱等厨房电器设备的位置。 4.4.4厨房装饰装修设计,应根据炊事操作流程布置洗涤池、操作 台及燃气灶;操作台可做成“一”型、“L”型或“U"型,其操作面合 计长度不宜小于2400mm;台面宽度宜为500mm~600mm,高度

    设于操作台上部的上柜,其底面距台面高度宜为600mm~800mm, 深度宜为300mm~400mm。

    道之间连接的排烟管应暗装在吊顶内。 4.4.8厨房吊顶宜采用金属或塑料材质的集成吊顶;照明灯具可集 成于吊顶内。 4.4.9厨房内燃气设备的设置及有关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4.4.9厨房内燃气设备的设置及有关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现行压

    4.5.1卫生间装饰装修设计模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卫生 旬模数协调标准》JGJ/T263及《住宅卫生间功能和尺寸系列》GB/T 11977的规定。 4.5.2宜采用整体卫生间,实现部品集成化;做到整体设计、工厂 预制、现场组装,并与土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一次装修到位: 给水、排水管线等应集中设置、合理定位,并合理设置检修口。 4.5.3卫生间可按其使用功能划分为便溺、洗、洗衣等干区及淋 谷、盆浴等湿区:湿区应采用隔断、浴屏、浴帘等设施与于区分隔 4.5.4卫生间应配置便器、洗面器、洗浴器、排风机、排风道等设 备,并应安装到位:应确定电热水器、洗衣机等电器设备位置, 4.5.5卫生间宜采用金属或塑料材质的集成吊顶,宜集成照明灯 具、排风机、浴霸等电器设备。 4.5.6卫生间地面应坡向地漏;干区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5% 湿区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1.5%

    阳台实体封闭栏板、顶板、底板及封闭窗的热工性能,应符

    合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阳台与连通的房间宜设置隔墙及 推拉门;与邻户阳台间应设实体栏板分隔。 4.6.2阳台地面应采用防滑地砖饰面,窗台下实体栏板及周边墙袜 宜采用墙砖饰面。 4.6.3阳台宜设置固定式晾晒衣物设施及储物设施,或预留位置及 埋件,

    4.7.1套内宜设置壁柜、吊柜或独立的贮藏空间。 4.7.2 贮藏空间宜与其他功能空间设分隔门。 4.7.3 贮藏空间应设置通风、照明等设施 4.7.4 贴临卫生间、厨房等潮湿环境的贮藏空间墙面应采取防潮措 施。

    4.8.1户门应具有防火、防盗、保温、隔声等功能:户门的防火性 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热工性能应符合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隔声性能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4.8.2卧室、起居室宜采用木门:卫生间及厨房宜采用金属或塑料 门,门下部应设百叶、风口等通风构造;阳台宜采用安全玻璃推拉 门。 4.8.3塑料门窗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 程》JGJ103的规定:铝合金门窗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 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的规定。 4.8.4窗宜采用塑料窗或铝合金窗,其热工性能应符合有关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4.8.5窗的开启扇有效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的规定:当大进深住宅或无穿堂风条件时,应适当加大 开启扇的面积, 4.8.6窗台板宜采用人造或天然石材:窗台板不得嵌入墙体内:窗 台板下与墙体的间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填充,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窗台板周边与窗及墙体接缝处应采用建筑密封胶密封。

    4.9.1套内楼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的规定;梯段净宽不宜小于0.90m。 4.9.2楼梯踏步、栏杆、扶手等宜采用成品部件。 4.9.3楼梯踏步应采用平整、不易变形、耐磨的材料,且应有防滑 构造。 4.9.4楼梯扶手、栏杆设计,应符合使用安全的要求。

    5.1.1全装修住宅公共空间按其使用功能划分为门厅、楼梯间、 梯厅、前室、走廊及附属用房等;各公共空间的装饰装修标准, 宜低于表 5.1.1 的规定。

    表5.1.1全装修住宅公共空间装饰装修标准

    5.1.2公共空间装饰装修设计,不得影响公共交通、疏散;不得 碍消防、给水、排水、供热、电气及智能化等公共设施的使用、维 护、维修。

    5.1.3公共空间装饰装修设计,应满足不同空间的使用功能要求 可采用造型、色彩、照明等艺术手段,美化空间环境。 5.1.4公共空间开启扇窗应设纱窗。

    5.1.3公共空间装饰装修设计,应满足不同空间的使用功能

    1.5公共空间装饰装修有关抹灰工程、地面工程、防水工程及有

    5.1.5公共空间装饰装修有关抹灰工程、地面工程、防水工

    关材料等设计要求,同本标准第4章。

    5.2.1门厅装饰装修设计,应配置可视对讲、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 5.2.2门厅出入口门应向外开启,并应具有防盗、保温等功能,其 热工性能应符合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5.2.3门厅宜有天然采光:当无条件设置采光窗时,宜采用可采光 的外门。 5.2.4门厅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可采用轻钢龙骨, 纸面石膏板或金属饰面板等。 5.2.5门厅地面应采用防滑、耐磨、易清洗材料;可采用地砖、大 理石、花岗岩或人造石材等。 5.2.6窗台宜采用耐擦洗的大理石、花岗岩或人造石等磨光板材。 5.2.7信报箱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 范》GB50631及《住宝信报箱》GB/T24295的规定。

    5.3.1楼梯间装饰装修设计,应设置楼层数标识、安全监控、蔬散 指示、应急照明等设施。 5.3.2楼梯间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规定。 5.3.3楼梯踏步装饰装修设计,应采取防滑及护角等安全防护措 施。

    5.3.4楼梯扶手及栏杆设计宜采用金属材料;扶手及栏杆不得有

    6.1.1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设备设计,应包含给水排水、 供暖通风、燃气、电气及智能化等各专业内容。 6.1.2全装修住宅套内空间建筑设备设置,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1.2全装修住宅套内空间建筑设备设置

    注:1表中符号“"表示应设置的基本设备;符号“。”表示宜设置的设备; 2厨房及卫生间可设置燃气热水器或电热水器。

    厨房及卫生间可设置燃气热水器或电热

    6.1.3套内空间建筑设备装饰装修设计,厨房排油烟机、燃气灶、 卫生间排风机应安装到位;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电气及智能化等 各类管线应安装到位。空调机、冰箱、热水器、洗衣机、电视、信 息、网络等设备应确定安装位置:其有关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等 接口应安装到位,电源插座及电视、信息、网络等插口应安装到位。 6.1.4室内装饰装修建筑设备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且录、设计说

    明、施工说明、平面图、系统图、节点详图等设计图纸、主要材料 及设备表和计算书等内容。

    6.1.5室内装饰装修建筑设备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应与

    结构等各专业的规定相一致,并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 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本标准第3.0.2条的规 定。

    6.2.1给水系统采用的聚乙烯、聚丙烯等塑料管材及管件,其性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 《冷热水用聚内烯管道系统第1部分:总则》GB/T18742.1、《冷 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GB/T18742.2及《冷热 水用聚内烯管道系统第3部分:管件》GB/T18742.3等有关标准 的规定。

    6.2.2排水系统采用的硬聚氯乙烯塑料管材及管件,其性能应符合

    .L 不应低 于现行国家标准《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2规定的2级,

    6.2.5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水、热水管道宜沿管井及吊顶内敷设;阀门宜设在便 于检修、操作的位置;给水管线宜在套内设置进户总阀门; 2敷设在吊顶内的给水管道及必须穿越卧室、贮藏间和 柜的给水管道,应采取防结露保温措施;

    3敷设在地面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冷水、热水管道外径不 宜大于25mm,不得有卡套式或卡环式接口;柔性管材宜采用 分水器向各卫生器具配水,中间不得有连接配件,两端接口应 明露; 4排水管宜设管井,检查口处应设检修门;排水管应采取列 包橡塑海绵等吸声降噪措施, 6.2.6厨房洗涤池宜靠近排水立管设置,卫生间坐便器应靠近排 水立管设置。 6.2.7厨房洗涤池、卫生间洗面器下部应设存水弯。 6.2.8地面排水宜采用具有防臭、防虫、防倒灌等功能的重力式或 磁滋力式等新型地漏;洗衣机应采用专用地漏。 6.2.9地漏应远离门口,不被遮挡,并便于清理、维修;卫生间干 文与湿区,应分别设置独立地漏。 6.2.10太阳能热水系统室内储水罐宜靠近用水点设置。 6.2.11太阳能热水系统管线不宜暗敷设,宜在保证检修、维护 的前提下进行遮蔽

    6.3.1燃气设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燃气设备设计应合下列规定: 1套内燃气设备产生的烟气必须排至室外,外墙排烟口应 采取避风、防雨措施; 2燃气热水器(炉)应设专用的排气系统,不应与厨房合 用排气道。 6.3.2供暖系统的散热器宜明装,不应设置散热器装饰罩。7 6.3.3散热器恒温阀不应被装饰装修物遮挡;地面辐射供暖系 统的室内温控传感器,应避开阳光直射和发热设备,应设于距 地 1.3m的内墙上。

    6.3.4厨房排油烟机应设于燃气灶的上方,卫生间排风口

    5.3.5厨房排油烟机、卫生间排风机的排出管与共用排烟道及排气 道接口处,应设逆止阀;当通过外墙直排室外时,应采取避风、 防雨措施。

    6.4.1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容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 气设计规范》JGJ242的规定:当用电负荷超过12kW时,宜采用 380V电压配电。 6.4.2家居配电箱宜暗装在套内入口或起居室(厅)等便于维修处 箱底应距地1.6m安装;箱内供电回路应按照明、一般插座、厨房 插座、卫生间插座、空调插座等分别设置。 6.4.3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光源、灯具及附件等,应选用符合节能、绿色、环 保要求的产品。 6.4.4套内空间电源插座应根据建筑设备及家具位置配置,且不宜 低于表 6.4.4 的规定

    表6.4.4全装修住宅套内空间电源插座配置

    :1分体空调壁挂式室内机插座安装高度为2.2m,柜式室内机插座安装高 度为0.3m;

    工:1 科仙伴 度为0.3m; 2电视背景墙插座安装高度,应根据电视机设计位置确定; 3电源插座安装高度1.8m及以下时,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度为0.3m; 2电视背景墙插座安装高度,应根据电视机设计位置确定; 3电源插座安装高度1.8m及以下时,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6.4.5套内空间的电气管线应采用穿管暗敷设配线;导线应采用 芯绝缘线,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分支线截面不应小于 2.5mm。

    6.4.6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设局部等电位联结装置,其位置 设在洗面器下方或附近。

    6.5.1家居配线箱宜暗装在套内入口或起居室(厅)等便于维修处 箱底应距地0.5m安装。 6.5.2套内空间有线电视及信息插口应根据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及 家具位置配置,且不宜低于表6.5.2的规定。

    箱底应距地0.5m安装。

    表6.5.2全装修住宝套内空间有线电视插口及信息插口配置

    6.5.3套内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根据气源选择相应的探 测器,一般选择可探测一氧化碳的复合型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 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6.5.4套内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宝建筑电气

    设计规范》JGJ242的规定;系统配置不宜低于表6.5.4的规定。

    表6.5.4全装修住宅套内安防系统配量

    6.5.5套内的弱电线路应采用由家居配线箱放射方式敷设,每个回 路所接设备不宜超过2个;网络系统宜采用当地相关业务经营商提 供的运营方式。 6.5.6智能化住宅选配的家居控制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的规定。 6.5.7火灾探测与报警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的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司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 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26《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3部分:管件》GB/T18742 27《住宅信报箱》GB/T24295 28《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2 29《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 30《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31《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 32《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 33《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 34《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244 35《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262 36《住宅卫生间模数协调标准》JGJ/T263 37《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 38《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 39《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 40《住宅厨房家具及厨房设备模数系列》JG/T219 41《陶瓷墙地砖胶粘剂》JC/T547 42《陶瓷墙地砖填缝剂》JC/T1004

    26《冷热水用聚内烯管道系统第3部分:管件》GB/T18 27《住宅信报箱》GB/T24295 28《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2 29《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 30《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31《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 32《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 33《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 34《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244 35《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262 36《住宅卫生间模数协调标准》JGJ/T263 37《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 38《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 39《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 40《住宅厨房家具及厨房设备模数系列》JG/T219 41《陶瓷墙地砖胶粘剂》JC/T547 42《陶瓷墙地砖填缝剂》JC/T1004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

    定,符合本条规定,才能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才能保证装饰装值

    件、部品或设备的质量不合格;也有的是因为装饰装修的构造做活 不合理;还有的是因为设计没有对选用的材料、部品及设备的规格 型号、性能指标等提出设计要求。为保证室内装饰装修的工程质量 提出本条规定。

    3.0.7因装饰装修而导致室内环境污染的案例时有发生,必须

    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控制装饰装修对室内环境的污染,首先要对 选用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进行严格控制,其主要现行国家标准有:

    4.1.1本条是对全装修住宅套内空间装饰装修提出的基本要

    类住宅均应符合本条规定

    类住宅均应符合本条规定。 本标准系按普通住宅,将住宅套内划分为卧室、起居室(厅)、 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贮藏等基本功能空间:具体工程如还有其他 功能空间,可参照本标准类似功能空间的装饰装修标准执行。 可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的地板种类繁多,且价格不一:如实木地 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实木复合木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 反等等。可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的石材,包括天然石材和人造石材两 大类:天然石材包括天然大理石和花岗岩,人造石材则包括水磨石、 人造大理石、人造花岗岩和其它人造石材等。具体工程设计可根据 实际情况,选用适宜价格、适宜种类的地板及石材。 41.1.2套内空间装饰装修设计,首先应根据其使用功能布置家具、 家电,然后才能根据家具、家电的位置确定有关电源插座、信息插 口等。有的家具或家电仅是确定其位置,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等, 而有的电气设备是要设计并安装到位,如厨房排油烟机、卫生间排 风机等。 41.1.6抹灰层开裂、空鼓、脱落是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最常见的质量 问题,其产生的原因之一是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没有对抹灰工程的材

    家电,然后才能根据家具、家电的位置确定有关电源插座、信息我 口等。有的家具或家电仅是确定其位置,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等 而有的电气设备是要设计并安装到位,如厨房排油烟机、卫生间扌 风机等。

    防雷标准规范范本4.1.6抹灰层开裂、空鼓、脱落是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最常见的质量

    4.1.6抹灰层升袋、全鼓 不宝带凡日贝 问题,其产生的原因之一是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没有对抹灰工程的 料、性能、做法等提出设计要求;没有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提 防控措施。本条规定就是要求从设计开始控制装饰装修的工程 量。

    由于地板与供暖系统间存有空气层,空气是热的不良导体,不利系 统散热,会影响供暖效果。

    竹干佰 材性,如不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在夏季地板会因膨涨而隆起,影 向使用;在冬季会因收缩而出现较大的缝隙,影响观瞻;因此要求 地板与墙、柱及固定设施之间应留设一定的空隙,并设可调节地板 申缩的金属弹簧。 4.1.8厨房、卫生间地面渗水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最常见的质 量问题之一,应采取设计防控措施。本条要求厨房、卫生间地面做 两道防水,其中一道应采用卷材或涂膜防水,是因为如果两道防水 都采用刚性防水,其可能会因结构变形、开裂等因素导致地面渗水: 卷材或涂膜防水,因其材料本身具有一定的延性,会大大减轻渗水 的可能。要求管道穿楼板处设套管,是因为管道受温度、压力等变 化会产生伸缩变形,会与楼板间产生位移,破坏防水层,导致管道 周边渗水。 轻质隔墙板及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吸水率高,且吸水后墙体变形 较大,会导致墙面开裂、饰面砖脱落等;故要求应对墙面做整体防 水。 4.1.9墙砖、地砖及粘接材料的性能,直接决定墙、地砖工程质量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对墙砖、地砖及粘接材料应执行的标准、有关 性能指标等提出设计要求。

    4.1.8厨房、卫生间地面渗水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最常

    4.2.1本条要求卧室装饰装修设计布置床、床头柜、橱柜、梳妆台、 书桌等主要家具,并确定各类家用电器及智能化设施的位置,是为 电气及智能化专业的装饰装修设计提供设计条件,配置电源插座及 有线电视与网络插口等。

    4.4.3本条是对厨房设备配置,满足厨房正常使用功能而提出的基 本要求:各类住宅的厨房装饰装修设计均应符合本条规定。要求确 定冰箱等厨房电器设备的位置,是为电气装饰装修设计配置电源 座等提供条件。 4.4.8厨房有水蒸汽、油烟等污染源;金属或塑料材质吊顶,不吸

    4.4.8厨房有水蒸汽、油烟等污染源;金属或塑料材质吊顶,不吸 潮,便于清洗。

    4.5.4本条是对卫生间设备配置,满足卫生间正常使用功能而提出 的基本要求;各类住宅的卫生间装饰装修设计均应符合本条规定。 要求确定电热水器、洗衣机等卫生间电器的位置铝合金标准规范范本,是为电气装饰装 修设计配置电源插座等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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