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DA 58-20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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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时,应及时收集

    4.1.1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时,应及时收集原始数据 并进行儿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分析、选用、处理。应收集的原 始数据,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前序阶段形成的各专业模型、图纸资料。 2 技术资料、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文件。 工地现场的测量数据。 4 资源数据库与协同平台数据。 5 与设计有关的其他数据。 4.1.2 当缺少前序阶段模型时,宜采用相关单位根据图纸资料 或现场测量数据建立BIM模型,作为装饰装修工程的BIM设计 依据。 4.1.3装饰装修工程的同一项目创建BIM设计模型时,宜选用 相同的建模软件、文件格式和模型样板。 4.1.4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模型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几何信息宜与模型联动。 2三 非儿何信息内容宜参照本标准附录A。 3设计模型的信息可增加或删减,数据内容可有效读取 利用。 4 应满足工作中对模型信息进行解析的要求。 4.1.5 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模型可视化效果模拟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模型应满足效果展示要求,并可根据需要调整视角。

    足可视化效果模拟中的材质展示要求。 3宜在灯具模型中设定可调节的功率、光通量、色温、光 束角等参数,并在可视化效果模拟中根据参数调整照明效果。 4应以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模型所包含的几何信息和非 几何信息为基础,输出煊染后的效果图 5宜通过漫游、动画、虚拟现实、三维全景效果图等形式 展示设计成果。

    石化标准4.2.1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模型文件命名应符合下

    4.2.1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模型文件命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统一的模型文件命名规则。 2应包含项目的单项工程名称、所处设计阶段、所属功能 空间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等信息,并采用模型更新的日期命名。 3应满足在各子项模型之间的引用要求。 4 应满足模型应用阶段对指定信息调取的要求。 4.2.2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模型的创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宜设置位置坐标,并应与建筑专业模型采用同一设 计原点,机电设备末端模型位置应符合相关规范。 2模型应满足辅助几何信息核查、辅助施工、非几何信息 关联及管理应用等要求。 3在根据应用要求进行模型拆分时,各模型文件之间应能 相互参照。 4.2.3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部品模型创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部品模型分类及命名规则参照本标准附录B。 2设计部品代码参照本标准附录C。 3宜采用参数化驱动的方式设计和创建设计部品模型,设 计部品宜具有与实物一致的儿何外观。 4设计部品应包含面积、体积、长度、材质等工程算量属 性参数。

    4.2.3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部品模型创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部品模型分类及命名规则参照本标准附录B。 2设计部品代码参照本标准附录C。 3宜采用参数化驱动的方式设计和创建设计部品模型,设 计部品宜具有与实物一致的几何外观。 4设计部品应包含面积、体积、长度、材质等工程算量属 性参数。 5同一类型的设计部品应具有一致的模型插入点。

    6需要采用图例表达的设计部品,应将其对应的图例与设 计部品模型关联。 7设计部品模型中的材料编码应由材料代码和数字编号组 成,编码方式宜为“材料代码一编号”;材料代码应符合本标准 附录D的规定。

    1模型深度应包括儿何信息精细度和非儿何信息深度。 2在满足设计深度及应用要求的前提下,应采用适当 何信息精细度。

    查,并按审查报告修改;在与其他专业模型整合后应进行模 审,根据会审报告进行修改。

    3.1装饰装修工程概念设计应在前序阶段各专业模型的基础 ,初步划分已有空间,进行功能排布,概念推演,预设设计风 ,形成概念设计模型。

    4.3.2装饰装修工程概念设计宜根据设计任务,在前序阶段模 型的空间形态和尺度基础上,划分室内空间,确定平面功能、空 间关系及动线。

    4.3.2装饰装修工程概念设计宜根据设计任务,在前序阶

    型的空间形态和尺度基础上,划分室内空间,确定平面功能 间关系及动线。

    4.3.3应根据概念设计模型的室内空间与平面功能,

    4.3.3应根据概念设计模型的室内空间与平面功能,进行装饰 造型推敲、风格预设、色彩和材质设定,综合表达概念设计。

    4.4.1装饰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应基于已确认的概念设计模型, 进一步细化空间布局,进行装饰部品陈设等设计和布置,并对设 计方案进行比选,形成方案设计模型。

    4.4.1装饰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应基于已确认的概念设计模型,

    4.4.2方案设计模型应符合下列规

    1方案设计模型应包含室内构造、家具、室内陈设等 本形态。

    2方案设计模型应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应明确门、 窗等部件的空间位置和开启方向。 3方案设计模型创建和煊染形成的照明效果应包含灯具的 形态和基本照度、色温、光强等。 4应对空间功能和面积进行标记。 5方案设计模型宜满足造价估算的需求。 6宜出具方案设计图纸

    4.4.3空间功能布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空间功能布局设计应符合下

    同切能布同改计应付合下别规定: 1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测量数据及概念设计模型 确定合理的空间布局方案。 2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使用需求、朝向、动静分区、动 线等条件细化每个空间平面布局和空间形态。 3动线布局应遵循人体工学,满足私密要求、公共活动区 域要求,符合防火,安全蔬散和避难的规定。 4应通过面积参数统计的方式得出空间面积配比,并验证 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应通过可视化效果模拟展示空间与动线的关系,验证空 间布局的合理性。 6应通过可视化效果模拟,验证空间的视线要求。 4.4.4 家具陈设布局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家具布局设计应设定各类家具的尺寸信息以及门、抽匝 等部件开关空间和方向等。 2家具陈设布局设计应利用家具陈设设计部品库,准确表 达家具陈设的控制尺寸。 4.4.5在确定室内设计风格时,应在模型空间环境中,表达墙 面、地面、顶面、门窗、陈设等设计元素的造型、色彩、位置 等,形成室内空间装饰风格。 4.4.6可利用方案设计模型进行设计方案的风格比选、材料比 选、家具陈设比选,并通过出具不同方案设计模型的工程量清 单一炜出进信洗价管业选

    4.4.4家具陈设布局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家具布局设计应设定各类家具的尺寸信息以及门、抽 等部件开关空间和方向等。 2家具陈设布局设计应利用家具陈设设计部品库,准确 达家具陈设的控制尺寸。 4.4.5在确定室内设计风格时,应在模型空间环境中,表达 面、地面、顶面、门窗、陈设等设计元素的造型、色彩、位 等,形成室内空间装饰风格。

    选、家具陈设比选,并通过出具不同方案设计模型的工程量 单,辅助进行造价估算比选。

    4.4.7方案设计图纸应符合现行团体标准《建筑室内装饰

    4.4.7方案设计图纸应符合现行团体标准《建筑室内装饰装修 制图标准》T/CBDA47中附录A.2的有关规定。

    4.5.1装饰装修工程扩初设计应基于确认的方案设计模型进行 进一步细化,创建关键构造部位的节点模型;可按照分析模拟要 求创建子模型进行建筑性能分析模拟,并根据分析结果调整修改 模型,形成扩初设计模型

    1模型中的设计部品应包括形态、效果、功能、尺寸、规 格、定位等信息。 2可对扩初设计模型的装饰主材、末端器具、家具、灯具、 室内陈设等进行工程量统计。 3应出具扩初设计图纸。 4.5.3建筑性能模拟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性能模拟宜包括照明分析、采光分析、声学分析、 疏散分析等。 2宜采用相应的模拟软件进行分析,模拟软件中的相关数 据和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模型数据应一致。 3应根据分析和模拟结果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4.5.4 扩初设计模型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模型中的空间完整性。 2 配合建筑专业进行的预留设计。 3 配合机电专业进行的空间预留与综合设计。 4.5.5 扩初设计图纸应符合现行团体标准《建筑室内装饰装修 制图标准》T/CBDA47中附录A.3的有关规定。

    6.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基于确认的扩初设计模型进 细化,创建设计节点模型;与其他专业整合模型并协同工作,

    行细化,创建设计节点模型;与其他专业整合模型并切

    进行模型检查、空间优化和模型调整,减少错漏碰缺,形成施工 图设计模型。

    .6.3设计节点模型应符合下列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应基于确认的施工图设计

    模型、现场实际尺寸以及现场施工条件,进行设计深化和模型调 整,形成施工图深化设计模型

    4.7.2施工图深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依据施工图设计节点模型制作深化设计节点模型。 2 对构造难点应配合机电未端点位进行深化设计。 3应采用现场实际尺寸进行深化设计,并与其他专业深化 模型整合校审。 4楼地面、墙面、吊顶模型的基层做法应体现地面、墙面 的防水层、隔声层、隔震层等信息,墙面防水层应表达出高度 信息。 5饰面材料外观应与实物保持一致,并在模型中表达材质、 缝隙、造型线条等信息。 6室内陈设宜采用占位模型进行表达,当项目需要采用信 息模型体现室内陈设效果时,室内陈设模型宜具有与实物一致的 尺寸、外观和材质表现。 7深化设计模型应能指导现场施工,并能满足施工过程中 设计变更的需要。 8宜选择标准样板空间建立样板段深化设计模型。 9宜出具模型工程量清单。 10应出具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纸。 4.7.3不 样板段深化设计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建立楼地面、墙体、吊顶的基层龙骨模型、龙骨支撑 构件模型及龙骨吊挂构件模型。 2 应体现吊顶内的承重构件。 应体现不同面层或基层做法交界处的详细构造做法。 应体现家具、饰品、灯饰、布艺织物等模型。 5 应体现门窗、洁具、五金、地板、橱柜、衣柜等模型。 4.7.4 机电末端点位深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2施工图深化设计应符合下

    符合国家设计及验收标准,并满足装饰效果。

    2应体现机电未端的外观及定位,外观应与实物一致。 3应体现给水排水末端器具的接口定位,嵌入式末端器具 应体现嵌入部分的几何尺寸。 4电气未端及灯具的几何尺寸应与实物一致,并应表达嵌 入部分的几何尺寸。 5应体现暖通风口的外观尺寸与嵌入部分几何尺寸。 6应体现消防末端点位及消火栓的外观尺寸与嵌入部分几 何尺寸。 4.7.5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纸应符合现行团体标准《建筑室内装 饰装修制图标准》T/CBDA47中附录A4的有关规定。

    5.1.4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协同宜基于BIM协同平台与各 参与方进行协同设计。

    5.1.4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协同宜基于BIM协同平台与各

    5.2.1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协同宜包含流程协同,设计初 各参与方应协调编制数字化工作的任务分解计划,并应符合后 各阶段的管理规定。

    5.2.2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协同宜包含审批协同,并应符

    5.2.2装饰装修工程BIN

    ..S 应满足多专业间任务及成果同步的要求,宜对质量、进度等 行过程管控,并对各个设计节点的前置条件、成果体现、后续 响、互提资料的进度等内容进行协同。

    5.2.4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协同宜包含造价协同,造价信

    5.2.4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协同宜包含造价协同,造价信息 宜通过BIM模型输出,并采用相关BIM协同平台对造价信息进 行统一管理。

    5.2.5装饰装修工程BIM 设计协同宜包含文件协同,并应符

    统一的文件存储要求。

    5.2.6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协同宜包含质量协同,

    同平台对各阶段设计任务的质量要求、工作范围进行协同确定 对各阶段成果质量进行核查。

    5.2.7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协同宜包含部品协同,设计

    采用协同平台与供应商、制造商进行部品模型、数据交互,提出 设计指标,获得所需的装饰装修工程部品模型,满足设计深度 部品生产的要求。

    5.3.1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协同的内部协同方式宜基于同一 项目模型和构件数据,进行共享、操作、参照、细化和提取。 5.3.2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协同工作中,装饰专业与各专业 之间的协同宜采用项目文件参照的方式,保持各专业间模型调整 相对独立。

    5.3.3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协同宜采用平台级协同工作方

    5.4.1BIM协同平台应具有兼容性,不同专业软件的数据应 基于IFC等通用标准格式交互传递,满足各专业之间和各相关 的协同要求。

    的你可安 5.4.2 BIM协同平台应具有三维可视化查看功能。 5.4.3 BIM协同平台应具有通过云端访问模型数据的功能。 5.4.4BIM协同平台应保证相关数据的完整性以及信息传递的 准确性。

    5.4.2BIM协同平台应具有三维可视化查看功能

    5.4.5BIM协同平台应保证云端访问的稳定性及相关数据的安 全性。

    5.4.5BIM协同平台应保证云端访向的稳定性及相关数据的安

    6.1.1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过程中,应根据各设计阶段 和应用需求,从各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中提取所需的信息 交付物,交付物应符合各设计阶段的交付标准

    6.1.1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过程中,应根据各设计阶段要求

    6.1.2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付物应包括装饰装修工程BIM模型交付和应用的 交付。 2应编写交付说明。 3交付方应进行设计交底。 4交付物应符合设计合同约定。 6.1.3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的交付物宜包括:可视化效果模 拟文件、性能模拟分析报告、设计优化报告、碰撞检香报告、模 型出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 6.1.4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的交付文件应包含设计阶段成果 交付所需的全部设计信息。 6.1.5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的交付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的相关规定和设计任

    1.5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的交付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的相关规定和设计任 各书的要求,

    6.1.5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的交付物应符合现行国家

    6.2.1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交付文件的类别应参照《建筑信 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交付文件格式应符合设计 任务书的规定。

    币装修工程BIM模型的视图和表格生成,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相关规定。 施工时应依据BIM施工图深化设计模型与施工过程的设 更形成BIM施工模型。竣工时可在BIM施工模型的基础上 交付要求制作BIM竣工模型,形成竣工交付物。

    维《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相关规定。

    计变更形成BIM施工模型。竣工时可在BIM施工模型

    6.3概念设计阶段交付物

    6.3.1概念设计阶段的模型宜包括空间功能、动线、装饰风格、 色彩和材质。

    表6.3.2概念设计阶段的应用交付物

    6.4方案设计阶段交付物

    6.4.1方案设计阶段模型精细度及其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6.4.1 的规定。

    注:1非几何信息包括项目信息。

    2“外观”为物体在空间中被看到的表

    6.4.2方案设计阶段的应用交付物宜符合表6.4.2的规定。

    6.4.2方案设计阶段的应用交付物宜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方案设计阶段的应用交付

    6.5扩初设计阶段交付物

    6.5.1扩初设计阶段模型精细度及其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 的规定。

    表6.5.1扩初设计阶段模型精细度

    注:非几何信息包括项目信息。

    6.5.2扩初设计阶段的应用交付物宜符合表6.5.2的规

    .5.2扩初设计阶段的应用交付物宜符合表6.5.2的规定。

    表6.5.2扩初设计阶段的应用交付物

    6.6施工图设计阶段交付物

    .6.1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精细度及其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6.6. 圳定

    表6.6.1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精细

    续表6.6.1精细度非几何信息类别元素详细程度级别(必要项)定制活动家具、名称、材质、风外观形状、尺寸非定制活动家具格、耐火等级、外观形状、尺寸、龙骨、连性能指标、环保固定家具接构件指标LOD3.0室内绿化与内庭名称、说明名称、材质、风外观形状、尺寸格、耐火等级、软装饰、陈设品性能指标、环保指标注:1非几何信息包括项目信息。2龙骨、吊杆、五金、连接构件仅在“设计节点模型”中体现。6.6.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应用交付物宜符合表6.6.2的规定。表6.6.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应用交付物应用分类交付物名称备注说明文件、图片文件、装指装饰专业模型与其他相碰撞检查饰工程施工图设计模型及关专业模型的碰撞属性信息表说明文件、图片文件、视施工模拟频文件设计优化说明文件、图纸文件施工图出图施工图电子文件说明文件、图片文件、模物料书编制型工程量清单6.7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交付物6.7.1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变更的交付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21

    7.2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模型精细度及其非几何信息宜符合 6.7.2 的规定。

    表6.7.2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模型

    注:1非几何信息包括项目信息。

    2龙骨、吊杆、五金、连接构件、零部件可在重点空间、深化设计节点 模型及样板段深化设计模型中体现。

    6.7.3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的应用交付物宜符合表6.7

    表6.7.3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的应用交付物

    附录A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模型

    表A.0.1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模型主要非几何信息表

    表中未列出的非几何信息可自定义进行补充;非几何信息应分项列举 参考GB/T51301《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中有关属性分类的规定

    门窗标准规范范本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模型部品

    表B.0.1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模型部品分类及命名规则表

    续表 B. 0. 1

    饰装修工程BIM设计部

    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部品代码示

    注:宜对室内设计部品部件进行编码仿古建筑,编码分类需符合现行标准,分类编码 宜采用部品部件统称的英文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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