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456-2014 同质聚氯乙烯(PVC)卷材地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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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 456-2014 同质聚氯乙烯(PVC)卷材地板
JG/T4562014
在散射日光或光照度为(100士20)1x的日光灯下,将被测的卷材地板平铺,距离试样1m,斜向45 目测检查外观,记录表2所列各种缺陷的存在情况
将被测的整卷卷材地板上表面向上,在没有拉应力的情况下平铺在坚硬的平面上,用精度1mm 尺测量距两边约200mm处平行于纵向的两处长度,取两个长度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卷材 长度,精确至50mm。
把试件置于磨光的玻璃平板或不锈钢平板上,将试件 一边轻轻地靠在500mm直角尺的 的另一边与直角尺的另一直角边的最大间隙用塞尺测量(如图1)。对试件的四个边都进行 5块试件试验结果的最大值,精确至0.01mm。
线材标准图1直角度测量示意图
按GB/T6672一2001的规定进行, 压头直径为(6.0士0.03)mm,负荷为(0.85士0.03)N,分度
按GB/T9345.1一2008中的方法A进行,熳烧温度为(650士50)℃。 有机物含量按式(1)计算,精确至0.1%。
C有机物含量,%; m。——干燥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6.6单位面积质量偏差
在距离卷材边缘至少100mm的位置,切取5个100mm×100mm的试件,测量每块试件的尺寸, 清确至0.1mm,然后称取每个试件的质量,精确至0.01g。计算5个试件的单位面积质量的算术平均 值与标称单位面积质量值的偏差,以百分数表示,精确至1%
采用凹陷试验机或其他适宜的仪器,机上装有接触面平坦、直径为11.3mm的钢柱压头,压头 缘为半径0.15mm圆角,能施加(5000.5)N的负荷
从卷材地板上取3个尺寸为50mm×50mm的
试件在标准条件下放置1h以后,用6.4.4规定的测厚仪测量试件厚度,并标记测量点。将试件耐 磨层向上置于凹陷试验机的工作平台上,在标记的测量点上均匀地加载(500土0.5)N,2s内开始计时
陷度按式(2)计算,用3个试件试验结果的算术:
D残余凹陷度,单位为毫米(mm)
加负荷前试件厚度,单位为毫来(mm), 一除去负荷150min后试件厚度,单位为毫米(mm)
6.9.1.1恒温鼓风烘箱,精度士2℃。
切取试件前,应将卷材地板尽可能铺平,并标好方向。在卷材地板上等间距取3个边长约 的正方形试件,试件的任意一边应距卷材地板边缘至少100mm,每个试件的各边应平行或垂 方向。
按图2所示沿试件的纵向和横向距试件边缘约25mm处,各画两条间距为200mm的平行线,并 标记4个交点,用游标卡尺分别测量出纵向和横向两条直线交点间的距离,精确至0.02mm。 将试件上表面向上,平放在撒有滑石粉的磨光玻璃平板或不锈钢平板上,试件间相距应大于 50mm,一起放人温度为(80土2)℃的恒温鼓风烘箱内,平板与烘箱的垂直壁的间距不应小于50mm, 平板之间以及与烘箱间的垂直间距不应小于100mm。 保持6h后取出,在标准条件下放置24h,再测量每个试件纵向和横向两条直线交点间的距离,精 确至0.02mm测量时应用一块180mm×180mm×13mm的平钢板压在试件上面
图2加热尺寸变化率画线示意图
试件纵向或横向加热尺寸变化率按式(3)计算。分别计算纵向和横向加热尺寸变化率的算 清确至0.01%。
6.10.1.1恒温鼓风烘箱,精度土2℃。 6.10.1.2高度游标尺,最小分度值0.02mm。
6.10.1.1恒温鼓风烘箱,精度土2℃。
用百分表侧厚仪测量每块试样4个角厚度,然后将试样耐磨层向上,平放在撒有滑石粉的磨光平板 玻璃或不锈钢平板上。试样间相距应大于50mm,一起放入温度为(80士2)℃的鼓风烘箱内,保持6h 后取出,在标准环境中放置24h,用高度游标尺测量各角的上表面到平坦垫板之间的距离,减去所属角 的地板厚度,用3个试样的平均值表示翘曲,
表面光滑的固定金属轴:直径20mm.40mm
在样品上等间距取6个试件,试件任意一边距样品边缘至少100mm,试件尺寸(250~300)mm× 50mm,3件纵向,3件横向。必要时,在切割前将样品于30℃烘箱中放置15min。应保证试件边缘切 割整齐,无缺口。
卷材地板面层向外,用手在5s内将试件沿金属轴弯曲成180,观察表面是否有任何损坏,应忽略 试件边缘10mm以内的影响。先用20mm的金属轴测试,若无裂纹,则测试结果为通过20mm轴;若 产品有裂纹,再进一步使用40mm金属轴进行测试,若不再有裂纹,则测试结果为通过40mm轴
在同一条件下,6个试件均无裂纹视为合格。报告试验用轴径及有无刻纹
按GB/T8427一2008规定进行,将两个试件与GB/T730一2008规定的6级蓝色羊毛标准一起放 入试验箱进行氙弧灯曝晒,另一个试件遮光保存。试验箱内黑板温度为(45士5)℃,相对湿度为 (50士10%,曝晒至相当于GB/T730—2008中6级蓝羊毛产生GB/T250—2008规定的3级灰色样 卡的变色时,终止试验。用GB/T250规定的灰色样卡评定试件变色等级,以两个试件中较差的等级表 示色牢度。
6.13耐烟头灼烧性能
6.13.1试验仪器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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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1.1国产甲级香烟:中华牌香烟、红塔山牌香烟、中南海牌香烟。 6.13.1.2香烟去掉过滤嘴,长度为70mm,直径约8mm,圆形,重约(0.4土0.02)g/cm。 6.13.1.3秒表。 6.13.1.4脱脂纱布。 6. 13. 1 5 ~ Z 醇 95 % (体和分数)
用脱脂纱布将试片表面净,试片应置于避风处。 从其中一种香烟中取出一支点燃,在空气中燃烧掉10mm后,将燃烧着的香烟平放在试片表面上 (60士5)s,移去香烟。再吸去10mm左右,水平置于试件表面另一点,(60士5)s后移去香烟。两个试验 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若香烟中途熄灭,则重新选点检验。 用蘸有乙醇的棉布擦洗试片表面,在自然光下以45°的俯视角,距离约800mm,从各个方向观察试 片表面的情况。对其余两种香烟各选一支进行同样的试验。用3个试件中的中间值表示耐烟头灼烧 性能。
耐烟头灼烧性能等级见表6
6.14.2试验仪器和材料
拉力试验机,拉伸速度为(100士5)mm/min。
立力试验机,拉伸速度为(100土5)mm/min。
将试件固定于拉力机的夹口 ,直至试件断裂。记录试件破坏时的拉力。
计算5次测试拉力的平均值,将结果取整至10N(以N/50mm为单位),并记录5个测试结果 小值。
按GB18586规定的方法进行。
6、GB/T11785规定的方法进行,按GB8624报
出厂检验项目为5.2中的长度、宽度、边长、厚度及5.4中的单位面积质量偏差、加热尺寸变化率和 残余凹陷度。其中5.2中的长度、宽度、边长、厚度为逐批进行检验。5.4中的单位面积质量偏差及加热 尺寸变化率和残余凹陷度为每四批进行一次检验,但四批必须是相同配方、相同工艺、相同规格的4个 连续批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所列全部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之 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c)产品的原材料、设计、工艺、生产设备及管理等方面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以相同配方、相同工艺、相同规格的地板为一批,每批数量为5000m,数量不足5000m也 一批。
卷材切片为每批中 块地板作为试件,在每箱中最多取2块(第一块与最后 检验;卷材为每批中随机抽取3卷进行检验,
7.3.1 外观与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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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和尺寸评定的,应得者 目进行复验,若仍存在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3.2物理力学性能
在按7.3.1评定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足够数量的地板进行物理力学性能检验。若所有结果符合 5.4.1的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则从该批中重新取双倍试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 复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3.3有害物质限量
有害物质限量中有一项不合格电子标准,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产品包装箱上,应有明显标患标明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商标、标准编号; b)产品标记; ) 生产日期或批号; d) 质量、数量、颜色; e)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均应有产品合格证。 3.2.2卷材地板应用硬质芯卷取,采用塑料袋或编织袋包装。 8.2.3随行文件应给出产品的技术指标,至少包含产品的各项标称值
地板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扔摔、冲击、日晒、雨淋。
3.4.1地板应分批储存在温度为40℃以下的干燥、清洁、 8.4.2块材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m;卷材应单层立放。 8.4.3禁止与酸、碱、油类及有机溶剂等接触,
地板应分批储存在温度为40C以下的+ 风的仓库内探伤标准,距热源不应小于1m。 块材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m;卷材应单层立放 禁止与酸、碱、油类及有机溶剂等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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