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332-2020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污染控制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DBJ/T13-332-2020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污染控制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苯系物是指在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中,单环芳烃类有机化合 物,包括: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苯乙烯、对(间)二甲苯 等7种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I一 外照射指数; IRai一第i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 Ii一第i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 一第i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
镀铬标准3.0.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合同中明确室内空气
3.0.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合同中明确室内空气质量 控制等级和验收要求,并应将其作为交付验收的依据
3.0.2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划分为以下两类: 1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医院、老年人照料 房屋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IⅡ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 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 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0.3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应破坏原建筑物的通风设 计:如因改建或二次装修使原有的通风设计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 应进行重新设计;室内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设计通则》GB50352的有关规定。 3.0.4采用中央空调的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新风量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采 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自然间的通风开口有 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 3.0.5I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需要长时间关闭门窗使用 时,房间应采用通风换气措施。 3.0.6承担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人员上岗前应进行 培训。
4.1.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禁止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 令禁止使用的建筑装修材料。 1.1.2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部品必须有质量 险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名 称、厂家地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 41.1.3人造板材、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等装饰材料应提供 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在进入现场使用前应进行有害物质含 量的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4.2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
4.2.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砌块、 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的放 射性限量,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的放射性限量
1.3;B类装饰装修材料:不满足A类装饰装修材料但同时满足IR ≤1.3 和I.≤1.9。 4.2.3I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 建筑装修材料;B类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不可用于I类民用 建筑的内饰面,但可用于IⅡ类民用建筑物的外饰面。 4.2.4II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宜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 筑装修材料,当A类和B类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混合使用时 每种材料的使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Efi·IRai<1.0 Zfi·Ii≤1.3
式中:f一第i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 IRai一第i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 Ii一第i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 4.2.5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加气混凝土和空心率 孔洞率)大于25%的空心砖、空心砌块等建筑装修材料,其放射 性限量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足土和空心率(孔洞率)大于25%的建筑
4.2.6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核素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表面析出率的 检测方法应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的有关规定执行。
板,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mg/m3,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0的规定。
4.4.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 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1.4.1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中游离甲酉
4.4.2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溶剂型涂料和木器用溶 剂型腻子,应按其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VOC)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 表 4.4.2 的规定。
4.4.3聚氨酯漆测定固化剂中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的含量 后,应按其规定的最小稀释比例计算出聚氨酯漆中游离二异氰酸 酯(TDI、HDI)的含量,且不应大于4g/kg。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用漆基异氰酸酯树脂中二异氰酸酯(TDI)
单体的测定》GB/T18446的规定。 4.4.4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中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的规定。 4.4.5溶剂型涂料中VOC、苯和甲苯+二甲苯+乙苯的含量的测定 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
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规定
4.5.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水性胶粘剂
4.5.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水性胶粘剂,应测定 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4.5.1的规定。
表 4.5.1 水性胶粘剂中VOC和游离甲醛限量
4.5.2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溶剂型胶粘剂,应测定 VOC、苯、甲苯+二甲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VOC、苯、甲苯+二甲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表4.5.2溶剂型胶粘剂中 VOC、甲苯+二甲苯限量
4.5.3聚氨酯胶粘剂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含量,应按产 品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计算出聚氨酯漆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 的含量,且不应大于4g/kg。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 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的规定。 4.5.4水性胶粘剂中游离甲醛和VOC的含量的测定方法,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的规定。 4.5.5溶剂型胶粘剂中VOC含量的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材 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33372的规定。 4.5.6苯、甲苯十二甲苯的含量的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T30982的规定。 4.5.7装修过程中不宜使用各种胶粘剂,如必须使用,宜选用快 十型、易固化的水基型胶粘剂。 4.5.81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应采用 溶剂型胶粘剂。
4.5.9II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 自然通风的房间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宜采用溶剂型胶粘剂。
4.5.9II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
4.6.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水性阻燃剂(包括防火 涂料)、防水剂、防腐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
其限量应符合表4.6.1的规定
表4.6.1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限
4.6.2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乙酰内酮分光光度法》GB/T 23993的方法执行。
4.7.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所使用的阻燃剂和混凝土外 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0%,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的规定。 4.7.2混凝土外加剂,其游离甲醛含量不应大于500mg/kg,测定 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 质限量》GB18582的规定。 4.7.3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的粘合木结构材料,游 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mg/m3,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的规定。 4.7.4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修时,所使用的壁布、 惟幕等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mg/m3,其测定方法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中附录B的规定。 4.7.5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壁纸中甲醛含量不应大 于120mg/kg,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的规定。
准幕等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mg/m3,其测定方法应符合 见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中附录B的规定。
4.7.5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壁纸中甲醛含量不
于120mg/kg,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的规定。
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的规定,限量应符合表 4.7.6 的规定。
表4.7.6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挥发物限量
4.7.7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地毯、地毯衬垫中总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的释放量测定方法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 量》GB18580的规定,限量应符合表4.7.7的规定。
1.7.7地毯、地毯衬垫中有害物质释方
4.7.8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不应在室内采用脲醛树脂 泡沫塑料作为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 4.7.9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带水封卫生洁具、高水封 地漏、排水管P弯(S弯)配件等排水系统的安装,地漏水封高 度不得小于50mm。
5.2.5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 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释放限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 和本规程的规定。
未板面积大于5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的游离用 醛释放限量分别进行抽查复验。
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VOC和游离甲醛释 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同批次产 VOC、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检 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5.2.8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
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氨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粘合术结构材料 布、惟幕、壁纸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物含量检测报告;地 谈、地毯衬垫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 告,并应符合设计和本规程的规定。
漏、排水管P弯(S弯)配件等排水系统材料进场时,应检查其 水封高度是否符合标准
5.2.10建筑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必
5.2.10建筑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必 须将材料送有资质的另一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 使用。
5.3.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 苯、重质苯及混苯为稀释剂和溶剂。
5.3.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严禁使用苯、工业
和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5.3.3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 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 5.3.4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有机溶剂 清洗施工用具。
5.3.3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 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 5.3.4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有机溶剂 清洗施工用具。 5.3.5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 时,对达不到E1级的芯板,应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密封 处理。
5.3.5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饰面人造木板
时,对达不到E1级的芯板,应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 处理。
5.3.6壁纸(布)、地毯、装饰板、吊顶等施工时,应注意防潮, 避免覆盖局部潮湿区域。
6.1.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0.1.1氏用建筑至内装饰装修 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6.1.2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6.1.2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涉及室内新风量的设计、施工文件,以及新风量的检测报 告; 2.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 文件; 3.建筑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 验报告; 4.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5.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不做样板间的除 外)。 6.1.3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 的类别、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6.1.4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根据不同工程类别 现场检测取样时室内温度,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其限 量应符合表6.1.4的规定。
表6.1.4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注:1表中污染物浓度测量值,除氢外均指室内测量值扣除同步测定的室外上风向空气测 量值(本底值)后的测量值。
2表中污染物浓度测量值的极限值判定,采用全数值比较法。
6.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6.2.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采用集中中央空调的 工程,应进行室内新风量的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 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6.2.2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空气中的检测,所选用方法 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不应大于25%,方法的探测下限不应大于10 Bq/m3。
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18204.2中酚试剂分光光度法的规定。
便取样仪器检测方法,甲醛简便取样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测量 结果在0.01mg/m3~0.60mg/m3测定范围内的不确定度应小于 20%。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 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中AHMT分光光度法 的测定结果为准。
6.2.5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空气中苯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
0.2.5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空气中本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中附 录D的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18204.2中靛酚蓝分光光度法的规定。
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门 8204.2中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的规定。 5.2.10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温度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
6.2.10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温度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 18204.1中空气温度的测定执行。
6.3.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
6.3.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 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甲醛、氨、苯、TVOC 苯系物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
6.3.1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
3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6.3.2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 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量减半,并不得少 于3间。 6.3.3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装饰 装修验收时,室内空气中、甲醛、氨、苯、TVOC、苯系物的 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间。当房间总数 不大于20间时,应全数检测。 6.3.4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 测点数应按表6.3.3设置。
3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6.3.2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 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量减半,并不得少 于3间。
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间。当房间总数 不大于20间时,应全数检测。 6.3.4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 测点数应按表6.3.3设置。
6.3.5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 梅花状均衡布点,并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 值。
6.3.5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 梅花状均衡布点,并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 值。 6.3.6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 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0.8m~1.5m。检测点 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6.3.7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 TVOC、苯系物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室内装 饰装修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 的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 行。对甲醛、氨、苯、TVOC、苯系物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
TVOC、苯系物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室内装 饰装修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 的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 行。对甲醛、氨、苯、TVOC、苯系物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
程中完成的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完成的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
程中完成的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6.3.8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中浓度检测时,对 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 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h后进行。
6.4验收结果的判定及复验
5.4.1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环境检验批质量按装修材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室内空气污染物限量进行验收,验收记录见本规 程附录C。
6.4.1氏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环境检验批质量按装修材科中 有害物质限量、室内空气污染物限量进行验收,验收记录见本规 程附录C。 6.4.2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环境质量按分项工程进行验 收,纳入到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环境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本规程附录D 6.4.3当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 结果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时,应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6.4.4当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 符合本规程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 进行处理后的工程,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 抽检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再次 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6.4.5当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环境质量检测不合格时,应 查找污染源,采用净化方法或措施,消除污染物后,重新取样检 测。所采用的净化方法或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净化方法或措施,不得产生新的污染物。 2:当采用净化剂、净化液等产品时,产品必须经国家相关部 门的合格认证。 6.4.6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严禁 投入伟用
收,纳入到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本规程附录D,
附录 A 民用建筑室内污染物控制流程图
附录B室内空气中苯系物的测定
B.1.1原理:用活性炭管采样管富集室内中苯、甲苯、乙苯、邻 二甲苯、苯乙烯、对(间)二甲苯目标苯系物,用解吸溶剂二硫化 碳(CS2),使用带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气相色谱仪 测定分析。 B.1.2干扰:主要干扰来自于二硫化碳(CS2)的杂质。二硫化 碳(CS2)在使用前应经过气相色谱仪鉴定是否存在于扰峰。
B.2.1测定范围:当采样体积为30L,解吸溶剂体积为1.0mI 时,本方法测定的浓度范围为各单目标物(0.2~6.0)mg/m3;当 采样体积为30L,解吸溶剂体积为0.5mL时,本方法测定的浓度 范围为各单目标物(0.1~3.0)mg/m3;当采样体积为60L,解吸 溶剂体积为1.0mL时,本方法测定的浓度范围为各单目标物 (0.1~3.0)mg/m3;当采样体积为60L,解吸溶剂体积为0.5ml 时,本方法测定的浓度范围为各单目标物(0.05~1.5)mg/m3。 B.2.2适用场所:本方法适用于室内空气中苯、甲苯、乙苯、邻 二甲苯、苯乙烯、对(间)二甲苯目标苯系物的测定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B.3.1 目标苯系物:色谱纯。 B.3.2 二硫化碳:色谱纯,经色谱鉴定无干扰峰。 B.3.3 载气:高纯氮气,纯度99.999%。 B.3.4 燃烧气:氢气,纯度99.99%。
B.3.5助燃气:空气,净化过滤
B.3.5助燃气:空气,净化
B.4.1气相色谱仪:配有FID检测器, B.4.2色谱柱:6%腈丙基苯+94%二甲基聚硅氧烷或聚乙二醇色 谱柱或等效色谱柱。 B.4.3采样器:恒流采样器,能在(0~1.5)L/min内精确保持 流量。 B.4.4活性炭采样管:内装100mg椰子壳活性炭吸附剂的玻璃 管。每一批活性炭采样管抽样测定解吸率;使用前应通氮气于 350℃的温度活化不少于60min,活化完成后应立即用密封帽密 封,置于可密封的金属或玻璃容器中。 B.4.5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
B.5.1采样前应对采样器进行流量校准。 B.5.2应在采样地点打开吸附管,用不释放苯系物的软管连接恒 流采样器,软管应笔直或自然弯曲,调节采样器流量为1.0L/min, 采样(30~60)min,采样约(30~60)L空气,必要时可增加采 气量。 B.5.3应在同一批活化好的未采样吸附管中随机抽取2~3支检 测残留目标物,以平均值作为未采样吸附管待扣除值。 B.5.4采样后,取下吸附管,应立即密封吸附管的两端,样品于 置于可密封的金属或玻璃容器的室温中可储存3天。 B.5.5采样后应记录采样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大气压力、采 样位置、吸附管编号。 B.5.6采样后应进行采样流量核查,当采样流量下降10%以上 该台采样器所采该批样品应作废。 B.6测定步骤:
升温程序:初始温度60℃,保持10min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升温速率5℃/min, 直至全部目标峰出现,继续升温直至残留杂质峰出完;柱流量: 2.0mL/min;进样口温度:150℃;检测器温度;250℃;尾吹气 流量:30mL/min:氢气流量:40mL/min:空气流量:400mL/min
B.6.2校准曲线的绘制
配制不少于5个不同浓度的校准系列,分别取校准系列溶液 1证注入气相色谱仪,进行色谱分析,根据各目标组分质量和响 应值绘制校准曲线。 B.6.3样品前处理:将密封帽打开,取出活性炭,将活性炭浸于 (0.5~1.0)mL二硫化碳中,摇荡5min,分离活性炭和二硫化 碳。 B.6.4样品测定:取所洗脱的二硫化碳样品1uL注入气相色谱 仪,进行色谱分析,每个样品作2次分析,结果以平均值计。 B.7结果处理 B.7.1气体中目标化合物浓度,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
式中 C; 所采空气样品中第i个自标物的浓度: mi 气相色谱检测到第i个目标物的量: miB 空白吸附管中所检测到第i个自标物的量: V1 解吸样品所用二硫化碳的体积: V2 进样的溶液体积; Vo 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空气采样体积。 B.7.2 当需要计算各个苯系物浓度总和时,按照公式(2 计算:
安全生产标准式中:CTB 各个苯系物浓度总和; Ci 第i个目标物的浓度。
附录D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环境分项工 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录D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环境分项工 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