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容易失分考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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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路教育总结2013年一级建造师容易失分考点 一、精准考点采集 1.掌握债的基本法律关系,重点是对比。 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①债权主体的相对性;②债权内容的相对性;③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2.债的发生根据要重点掌握并会区别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3.掌握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并能加以区别。 二、高频答疑点 1.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是什么意思? 答:我国《担保法》第61条 明确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根据该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因此,最高额抵押权当然也不能转让。其立法本意在于保持 最高额抵押权的完整性和概括性,禁止因主合同债权的分割转让而带来的最高额抵押权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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