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试核心点精讲(二)
- 文件介绍:
- 注册建造师,doc格式,下载需要 20 积分
-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试核心点精讲(二)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020P9-12) 1.2.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021P9-10) 法人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与自然人相对应,是法律的“拟制人”。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成立需经法定程序(批准、核准登记)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是其活动的物质基础,应与其经营范围或目的适应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其中场所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条是与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区别的关键 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依法或章程行使职权;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分类 企业法人 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 非企业法人 行政法人 有独立经费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