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门窗与门窗配件标准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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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所用材料及附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常用材料标准参见附录A。也可采用不低于 附录A标准要求的性能和质量的其他材料。不同金属材料接触面应采取防止双金属腐蚀的措施。
5. 1.2铝合金型材
主型材 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最小实测壁厚,外门不应低于2.0mm;外窗不应低于1.4mm。 5.1.2.1.2有装配关系的型材,尺寸偏差应选用GB/T5237.1规定的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5. 1. 2. 2表面处理
变电站标准规范范本表5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要求
铝合金门窗所用钢材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采用其他黑色金属材料,应根据使用需要 度锌、锌电镀、黑色氧化、防锈涂料等防腐处理
铝门窗玻璃应采用符合GB11614规定的建筑级浮法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玻璃的 品种、厚度和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JGJ113有关规定。
5.1.5密封及弹性材料
GB/T 84782008
材粘接。隐框窗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 结性。
铝门窗框扇连接、锁固用功能性五金配件应满足整门窗承载能力的要求,其反复启闭性能应满足 门窗反复启闭性能要求
5. 1. 7 紧固件
铝门窗组装机械联接应采用不锈钢紧固件。不应使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窗受力取
2.1产品表面不应有铝屑、毛刺、油污或其他污迹;密封胶缝应连续、平滑.连接处不应有外 密封胶条应安装到位,四角应镶嵌可靠,不应有脱开的现象。 2.2门窗框扇铝合金型材表面没有明显的色差、凹凸不平、划伤、擦伤、碰伤等缺陷。在一 内.铝合金型材表面擦伤、划伤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门窗框扇铝合金型材表面擦伤、划伤要求
5.2.3铝合金型材表面在许可范围内的擦伤和划伤,可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修补,修补后应与原涂层 的颜色和光泽基本一致
单槿门、窗的宽、高尺寸规格,应根据门、窗洞口宽、高标志尺寸或构造尺寸,按照实际应用 口装饰面材料厚度、附框和安装缝隙尺寸确定。应优先设计采用基本门窗
5.3. 1.2组合门窗
由两或两以上的单樟门、窗采用拼撑框连接组合的门、窗,其宽、高构造尺寸应与GB/T5824 规定的洞口宽、高标志尺寸相协调
5.3.2门窗及装配尺
5.3.2.1门窗及框扇装配尺寸偏差
状允许偏差和框扇组装尺寸偏差应符合表7
表7门窗及装配尺寸偏差
GB/T8478—2008表7(续)单位为毫米允许偏差项目尺寸范围门窗<2 000≤2.0门窗宽度、高度构造内侧尺寸≥2 000<3 500≤3.0对边尺寸之差≥35004.0门窗框与扇搭接宽度±2. 0±1. 0相同截面型材≤0.3框、扇杆件接缝高低差不同截面型材≤0.5框、扇杆件装配间隙≤0.35.3.2.2玻璃镶嵌构造尺寸门窗框、扇玻璃镶嵌构造尺寸应符合JGJ113规定的玻璃最小安装尺寸要求。5.3.2.3隐框窗玻璃结构粘接装配尺寸隐框窗扇挺与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每个开启窗扇下挺处宜设置两个承受玻璃重力的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厚度不应小于2mm长度不应小于50mm。5.4装配质量5.4.1门窗框扇杆件连按牢固,装配间隙应进行有效的密封紧固件就位平正,并进行密封处理。5.4.2门窗附件安装牢固,开启扇五金配件运转灵活无卡滞。紧固件就位平正,并进行密封处理。5.5构造5.5.1门窗框、扇杆件的连接构造靠,人接触的部位应平整,县有使用的安全性。5.5.2门窗附件的安装连接构造可靠并具有更换和维修的方便性长期承受荷载和门窗反复启闭作用的五金配件,其本身构造应便于其易损零件的更换5.6性能5.6.1抗风压性能5.6.1.1性能分级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指标值P3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8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单位为千帕分级123567分级指标值1. 0≤Ps1. 5≤Ps2.0≤Ps2.5≤P3.0≤P3.5≤P34.0≤P34.5≤PsPsPs<1.5<2.0<2.5<3.0<3.5<4. 0<4.5<5.0≥5.0注:第9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5.6.1.2性能要求外门窗在各性能分级指标值风压作用下,主要受力杆件相对(面法线)挠度应符合表9的规定;风压作用后,门窗不应出现使用功能障碍和损坏。表9门窗主要受力杆件相对面法线挠度要求单位为毫米支承玻璃种类单层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相对挠度L/100L/150相对挠度最大值20注:L为主要受力杆件的支承跨距。13
的水密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外门窗水密性能分级
5.6.2.2性能要求
喷溅或流出试件界面的严重渗漏现象
门窗的气密性能分级及 的规定 立面积空气渗透量可分为正压和负压下测量的正值和负值。
表11门窗气密性能分级
5.6.3.2性能要求
5.6.4空气声隔声性能
5.6.4.1性能指标
外窗以“计权隔声量和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w十C.r)”作为分级指标;内门、内窗以“ 和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十C)”作为分级指标
5.6.4.2性能分级
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表 12的规定。
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 12的规定。
表12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5. 6.5 保温性能
5. 6. 5. 1性能指标
5. 6. 5. 2 性能分级
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分别应符合表1
GB/T84782008
表13门窗保温性能分级
5. 6. 6 遮阳性能
5.6. 6. 1 性能指标
门窗遮阳性能指标 遮阳系数SC为采用JGJ/T151规定的夏季标准计算条件,并按该规程计 算所得值
5.6.6.2性能分级
表14门窗遮阳性能分级
5.6.7采光性能(外窗)
外窗采光性能以透光折减系数T,表示,其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外窗采光性能分级
注:T,值大于0.60时应给出具体值。
5. 6. 7. 2性能要求
有天然采光要求的外窗,其透光折减系数T,不应小于0.45。同时有遮阳性能要求的外窗 虑遮阳系数的要求确定
5. 6. 8 启闭力
6.8.1门、窗应在不超过50N的启、闭力作用下,能灵活开启和关闭。 6.8.2带有自动关闭装置(如闭门器、 、地弹簧)的门和提升推拉门、以及折叠推拉窗和无提升 置的提拉窗等门窗,其启闭力性能指标由 1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6.9反复启闭性能
5. 6. 9.1性能指标
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手10方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方次 带闭门器的平开门、地弹簧门以及折叠推拉、推拉下悬、提升推拉、提拉等门、窗的反复启闭 费双方协商确定。
5. 6. 9. 2性能要求
门、窗在反复启闭性能试验后,应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10耐撞击性能(玻璃面积占门扇面积不超过50%的平开旋转类门) 30kg砂袋170mm高度落下,撞击锁闭状态的门扇把(拉)手处1次,未出现明显变形.房
常,使用无障碍,除钢化玻璃外,不允许有玻璃脱落现象。 5.6.11抗垂直荷载性能(平开旋转类门)
5.6.12抗静扭曲性能(平开旋转类门)
门扇在开启状态下施加500N水平方向静荷载5min,卸载3min后未出现明显变形,启闭无异常, 更用无障碍
6.1.1材料及附件的质量验证
铝合金门窗所用材料及附件进厂时,检查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等随行技术文件, 的性能和质量指标值与本标准附录A所示相应标准(或合同要求)的符合性。 .1.2铝合金型材
6.1.2.1基材壁厚及尺寸偏差
壁厚采用分辨率为0.5uμm的膜厚检测仪和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在型材的不同部位 面处理层膜厚和型材壁厚(总厚度),测点不应少于3点。基材的实测壁厚为型材壁厚与膜 计算求得,精确到0.01mm,取平均值。 尺寸偏差检验按GB/T5237.1的规定执行
6.1.2.2表面处理层厚度
钢材表面热浸镀锌、锌电镀及防锈涂料处理层厚度检验按GB/T4956的规定进行;钢铁黑色氧化 膜质量检验按GB/T15519规定进行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相容性与粘结性试验按GB16776的规定进行。
6.1.6五金配件与紧固件
五金配件承载能力及反复启闭性能和紧固件的材质与力学性能,按6.1.1的规定进 6.2外观 按GB/T14952.3一1994第7章规定的观察条件,采用钢直尺及目视观察法检验。 6.3尺寸 采用钢卷尺、钢直尺、游标卡尺、深度尺、塞尺检验。 6.4 装配质量
6.6.1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 ,按GB/T7106的规定,以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的顺序进行试验。 6.6.2空气声隔声性能 按GB/T8485的规定进行试验
6. 6. 4遮阳性能
在按GB/T2680规定实测门窗单片玻璃太阳光光谱透射比、反射比等参数基础上,按JGJ ,在夏季标准计算条件下计算门窗遮阳系数SC值。 5采光性能(外窗) 按GB/T11976的规定进行试验
按GB/T11976的规定进行试验
6. 6. 6 启闭力
闭过程中所需力的最大值,以锁紧力、松开力、开启力和关闭力的最大值为门窗的启闭力性 7反复启闭性能 门窗反复启闭性能试验按JG/T192的规定进行
6. 6. 7 反复启闭性能
6.6.9抗垂直荷载性
7.2.1组批与抽样规则
7.2.1.1外观和装配质量为全数检验。 7.2.1.2门窗及框扇装配尺寸偏差检验,从每个出厂检验(交货)批中的不同品种、系列、规格分别随机 抽取10%且不得少于3橙
.2.2判定与复验规贝
抽检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抽检产品检验结果如有多于1橙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抽检项目中如有1槿(不多于1槿)不合格,可再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双倍数量产品进行重复检验, 重复检验的结果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项目合格,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 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原材料、构造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正常生产时应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7.3.2组批与抽样规则
产品型式检验应选取各种用途、类型, 作为代表该产品性能的典型试件。铝合金 附求
7.3.4判定与复验规则
抽检产品全部符合5.2~5.6项目要求,该产品型式检验合格 外观、门窗及框扇装配尺寸偏差、装配质量检验项目的判定和复验应符合7.2.2的规定。 性能检验项目中若有不合格项,可再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双倍试件对该不合格项进行重复检验,重复 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项目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3产品标志、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
3.1.1基本标志内容
铝合金门、窗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或商标; b)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c) 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 d) 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铝合金门、窗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或商标; b)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 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8.1.2警示标志和说明
门窗结构复杂、开启方法比较特殊,使用不当会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使用安全的产品,应设 的使用警示标志和说明(包括文字及图示)
3.1.3.1本章8.1.1a)~d)要求的产品标志内容应采用铝质、个 的印制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3.1.3.2门的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上框、中横框等明显部位。 3.1.3.3窗的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上框、中横框、窗扇挺侧面等适当部位(开启后可看到)。 3.1.3.4产品使用警示标志和说明应在门、窗的把手或执手等启闭装置附近粘贴醒目的警示说明 标签。
8. 1.3. 1本章 8. 1.1
外墙外保温标准规范范本3.2.1每个出厂检验或交货批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的编制应符合GB/T14436规定。 3.2.21 门窗批量产品合格证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商标及标记(包括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b) 产品型式检验的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参数值; 产品批量(槿数、面积)、尺寸规格型号;
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编制应符合GB9969.1规定, 8.3.2门窗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产品说明、安装说明、使用说明和维护保养说明等主要方面,具体内 容参见附录C
9.1.1应根据门窗铝合金型材、玻璃和附件的表面处理情况,采取合适的无腐蚀作用材 9.1.2包装箱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确保运输中不受损坏。 9.1.3包装箱内的各类部件,避免发生相互碰撞、窜动。 9.1.4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及使用方法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9.2.1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包装箱发生相互碰撞。 9.2.2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行业分类标准,严禁摔、扔、碰击。 9.2.3运输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染
9.3.1产品应放置通风、干燥的地方。严禁与酸、碱、盐类物质接触并防止雨水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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